斯洛伐克国旗,呈长方形,长宽比为2:1,旗面由三个垂直相等的横长方形组成,自上而下分别为蓝、白、红三色。旗的设计始于1919年,并于1921年首次在公众场合被升起。最初的版本是红色和白色的宽度相同,但后来红色部分变得稍微宽一些。斯洛伐克是前捷克斯洛伐克解体后诞生的国家之一,捷克斯洛伐克于1955年加入华沙条约组织,成为华约创始国之一。1993年,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和平解体,其三分之二的领土(包括斯洛伐克大部分地区)继承为新成立的斯洛伐克共和国。
2002年1月1日起斯洛伐克正式启用带有国徽的新国旗。新国旗的尺寸比例为2比1,中间国徽部分的直径为旗帜宽度的五分之四。新国旗采用斯洛伐克国旗样式并作为国徽的组成部分。新国旗既可用于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的航行旗,也可用于在国内外举行重大活动时悬挂。
斯洛伐克原使用捷克斯洛伐克国旗,旗面自上而下由红、白、蓝三色横条组成,红色象征人民的历史和传统,白色代表民族不分贵贱的精神,蓝色象征希望。
2003年6月,斯通过法律,规定加国徽后的新国旗为国旗,其他红蓝白三色旗只能作为校旗或民用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