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如天,面如玉,晨星稀少,还有蝉翼纹,这些都是宋代汝瓷的特点。
汝瓷创烧于北宋初期,盛于北宋末期,衰落于金元时期。 300多年来,经历了风风雨雨。 这一时期,汝瓷经历了从普通民窑到地方官窑,再到专供宫廷使用的中央窑,最后又回归到私窑的发展变化。
这一过程也反映了北宋官窑制度从诞生到成熟的演变过程。
官窑制度是中国古代瓷业发展史上的一个特殊现象。 这一制度的实质是封建皇帝利用政治特权,无偿占有最优质的陶瓷制品。
官窑制度的形成可以追溯到唐代越州的“贡窑”,这是专门为唐代皇室烧造贡瓷的窑炉。 五朝吴越时期,进一步发展为“官督窑”。
宋代是我国古代建立官窑制度的时期,是古代陶瓷史上的一个高峰。
一、汝窑的兴起:拉开了宋代官窑制度形成的序幕
北宋初期,汝窑作为私窑存在。 这一时期的青瓷尚处于起步阶段,烧制工艺尚未成熟,因此还不是瓷窑的主要产品。 此时的汝窑主要生产碗、盘等日用瓷器。 制品质地较为粗糙,多有雕刻、印花装饰。 纹饰有云山、飞鸟、海水、游鱼以及各种瓷器。 花卉图案。
此时,除了当地的贡瓷外,政府还采用征税的方式来获得瓷器。 税收征收方式是指对政府所需的一切物品征收十分之一。 瓷器也是政府规定的实物税之一。 因此,当时的汝窑虽然是私窑,但其产品也会以税收的形式进入政府。
后来,鲁民窑的各个窑口都形成了竞争意识和品牌理念。 为了取胜,各窑都提高了生产技术,为了树立品牌,往往在碗上刻上自己姓氏的铭文作为标识。
在这种环境下,整个鲁民窑的制瓷技术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一些制瓷技艺较高的窑炉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所生产的瓷器深受宫廷喜爱。
本朝认为定州的白瓷有芒,无法使用,于是命汝州烧造青窑器。 《圆斋碧恒》
从此,汝窑由单纯的私窑转变为汝州府委托的地方官窑,汝州成为委托烧制地。
这一时期,汝窑开始烧制天青釉瓷器。 对于汝窑烧制的产品,政府实行“先送皇帝,后才挑选出售”的政策。 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期,大量未经挑选的青釉瓷器就会流入市场,流入民间。
因此,这一时期的汝窑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官窑。 那是一个地方官窑,受命进行烧制,向朝廷提供精品,因为严格意义上的官窑是不允许产品出口的。 因此,这一时期的汝窑正处于由私窑向官窑的过渡阶段,标志着北宋官窑制度的开始形成。
2、汝窑的生产技术实现了质的飞跃:促进了宋代官窑制度的形成
经过长期的探索和改进,汝窑的生产技术在天青釉瓷器的烧制过程中取得了质的飞跃。 汝窑的发展也进入鼎盛时期,开始从地方官窑发展到专供皇家使用的中央官窑。
这一时期,青釉汝瓷的造型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由于专供皇家使用,汝窑由原来生产日用器皿转变为生产礼器、古玩。 。 此时生产的器物大多采用模压法生产,消除了早期的手绘工艺。
从烧制方法上来说,主要的做法是在外面裹上釉料,用匣钵盛放器物,每个匣钵一个,而且大部分匣钵的外壁都涂有一层耐火粘土,如图所示。在《岁升八记》中说:
汁液里的棕色眼睛就像蟹爪一样,底部还有芝麻花的细小指甲。
烧制技术和烧制工艺的进步证明,青釉汝瓷的生产在这一时期进入了鼎盛时期。
青釉汝瓷发展到成熟阶段后,通过对宝峰清凉寺中心区的发掘,发现了数以吨计的青釉汝瓷残片。 许多文物显然是被故意破坏然后掩埋的。 特殊的墓坑。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这些破损的文物应该是被拒绝的物品,这表明在这个时期,处理被拒绝的物品的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 以前的做法是“送回皇帝挑选”后就可以出售,但现在则集中破碎加工。
这一瓷器管理制度的变化,充分说明汝窑产品已被皇室垄断,成为专门为皇室生产青瓷的御窑。 烧制的产品必须经过皇室挑选,剩下的不再允许出售。 此时的汝窑性质为中央官窑。 至此,北宋官窑制度基本形成。
汝窑之后,宋朝政府先后设立了汴京官窑、秀内寺官窑和角坛下官窑,拥有朝廷的绝对垄断权力。 宋代的官窑制度现已成熟,后来汝窑官窑部分也衰落,回归民窑。
三、宋代官窑制度的基本特征
宋代官窑制度是古代自然经济和皇权专制权力条件下的特殊社会产物。 它是一种超经济文化现象,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官窑制度的建立,根源于北宋皇室对高品质瓷器的大量需求。 由于普通窑炉的生产在质量和数量上都无法满足宫廷的大量需求,特别是为了保证宫廷产品的精良,官窑制度应运而生。
2、宋代官窑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皇室的需要。 因此,官窑瓷器不仅要严格按照设计生产,而且产品质量也要精益求精。 若稍有不合格,须当场破碎重新烧制。 而且宋代官窑有几处位于京城附近,有的还在京城内。 例如,汝官窑和军官窑都位于京西路。 从汝官窑发展到北京官窑,不仅是地理位置的转变,也体现了宫廷对御窑的进一步严格控制。
3.由于官窑的设立大多是临时性的,朝廷派官吏管理官窑当然是可能的。 同时,还可以设立一些临时机构,随时主管窑务,也可以启用宦官。 宋徽宗特别喜爱奇花异石、古玩,因此经常派太监设局干预窑务。 至于两京的官窑,距离皇宫并不远,派太监主持也是常理。 因此,工作室实际上是太监机构。
4、宋代官窑与民窑的关系并不像明初那样对立。 宋代官窑的烧造制度不是很严格,宫廷瓷器的生产与民间瓷器的生产并没有完全分开。 汝官窑除生产官窑青瓷外,还生产其他产品。 清凉寺汝官瓷“宫内禁烧”后,不再允许私人生产天青釉等产品。 民窑只能生产耀州窑系的青黄釉瓷器,以及宋三彩瓷器、白地黑花碗、盘、黑釉等。 兔杯、酱釉罐等
4。结论
宋代汝窑的兴衰见证了宋代官窑制度的产生和形成。 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紧密相连的。 官窑制度是我国封建王朝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北宋宫廷对宫廷瓷器的绝对控制和垄断,说明宋朝宫廷对宫廷器物的生产、使用、处置、处置等方面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而这些严格的规定,保证了御瓷的神圣性和不可逾越性,充分体现了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权力的至高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