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据媒体报道,继乐视网前任实业经理贾跃亭申请个人破产后,原北京乐视大厦将于2019年11月18日如期拍卖。但随着拍卖会的临近,却突然停止了。据京东司法网上拍卖平台公告,乐伦大厦(原乐视大厦)因涉案人员对拍卖房产提出异议,已暂停拍卖。
天眼查APP显示,乐视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案件一审民事判决书已于8月3日公开。案号(2019)京03民初第620号,原审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书显示,原告乐视网于2019年5月7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乐视网腾出乐隆大厦,为后续的房产拍卖做准备。乐视公司与宏城鑫泰公司已依法签订租赁协议。合同已经生效,尚未到期。根据第《合同法》号第229条规定,乐视公司有权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经营,无论房产权属是否发生变化,继续租赁直至期满终止。三中院第383号执行判决书不当宣告本案租赁合同性质,并以租金支付方式作为抵扣欠款的手段,宣告本案住宅租赁合同性质无效。我就是这么做的。因事实认定错误,请求注销(2019)京03认383号《执行裁定书》等。
被告中代中资有限公司主张,乐视网与宏城新大社签订的系列租赁合同是恶意串通的结果,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极低,且该租金用于补偿欠款。他声称这些钱都花在了。这称为实际租赁协议,用于偿还债务。
法院表示,乐视网提交的证据显示,在法院扣押涉案房屋之前,乐视网实际占用并使用了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3号楼1至14层。无法证明他确实这样做了。虽然乐视网的债权确实提供了证明文件,但仅提供了合同内容,并不能提供合同履行的证据或确认债权的依据,不具备。我实际与《宏城鑫泰办公楼租赁合同》签订了补充协议,并实际支付了租金。
本案判决,驳回乐视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118,281元,由乐视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支付(付费)。
新媒体编辑:崔孝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