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首例人工智能生成图像著作权侵权诉讼案判决,原告李云凯胜诉,免除被告500元赔偿。
李云凯先生坦言,判决结果并不重要,并表示希望法院能够给出明确的标准,来判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图像的创意作品是否属于版权作品、是否为原创。
整个2023年,李云开的关键词就是“诉讼”。他万万没有想到,他最终胜诉的中国首例人工智能生成图像著作权侵权案件,竟然被评选为2023年中国法治十大案例之一。
目前,本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1月9日,李云凯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她选择放弃法院判决的500元赔偿金。
无论官司胜诉还是败诉,李云凯都认为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并希望法院能够对利用AI创作的创意作品是否构成著作权作品的认定给出明确的标准。
作为我国首例人工智能生成图像侵权诉讼,本次一审判决也意味着法院首次认可人工智能生成图像模型使用者的创作权。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案判决强调,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否构成著作权作品,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苏:原告利用人工智能绘图工具中的模型生成了侵权图片。
出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李云凯是一名职业律师,热衷于利用人工智能软件进行绘画创作。出于职业原因,李云凯每天关注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问题。
2023年2月24日,李云凯利用稳定扩散模型,将几十个提示词输入到模型中,并设置相关的迭代步长、图像高度、提示词引导系数、随机数种子,生成了几张肖像。
李云凯使用稳定扩散模型生成的图像。本文所有照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李云凯在社交平台“小红书”上发布了一张自己拍摄的照片,标题为“春风送暖”。 2023年3月2日,百家号自媒体账号发表的一篇名为《三月的爱情,在桃花里》的文章,使用了李云凯创作的照片。
李云凯先生认为,对方在小红书平台上剪下签名水印并未经许可发布,侵犯了签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认为自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5日,李云凯以侵犯著作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向北京互联网法院向被告刘某提起诉讼。
资料显示,稳定扩散模型是2022年发布的深度学习人工智能模型。虽然该模型主要基于文本生成图像,但它也可以应用于其他任务,例如图像恢复和图像放大。
许多人,包括那些没有绘画技能的人,现在都在使用这些新模型来生成内容并直观地表达他们的创造力和设计,从而提高了他们的绘图效率。
李云凯认为,AI生成的照片是艺术品。目前,互联网上有数万个由开源作者免费提供的模型,所有这些模型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开下载。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创作自由选择。从模型选择到提示文字输入和参数生成的过程体现了作者的独创性,应该被视为一件艺术品。
李云凯先生在诉讼中要求事件涉及的白家豪先生发表公开声明,赔礼道歉,消除侵权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争议:人工智能生成图片的创作过程是否属于版权作品或原创?
2023年8月24日,原告李运凯诉被告刘某侵犯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开庭审理。
该案经过了五次法庭审理。李云凯表示,每个法庭都关注的是使用稳定扩散模型生成图像的生产过程,以及如何向法官解释该模型赋予用户的权利。
“对我来说,准备过程太费精力了,所有的翻译材料都是我们自己准备的。但我只是希望通过这个案件,法院能够对AI绘画进行定性。无论法院是否支持AI绘画,我必须时刻传达这样的信息:“不,我有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这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其实是非常重要的参考。”由于自己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对AI绘画的热爱,李云凯告诉他:保持安静。如果所有AI艺术家都保持沉默,将会侵犯更多的版权。
本案最重要的问题是,李云开根据其设定的提示词和参数,采用稳定扩散模型创作的画作《春风带来温柔》是否构成著作权作品,以及如何构成著作权作品。该作品是否属于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类别。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中表示,本案中,从图像生成过程来看,原告李云凯并没有划出具体的界限,更没有对如何进行稳定化给出100%的指示。扩散模型。法院认为绘制特定的线条构成相关图片的线条和颜色本质上是通过稳定的扩散模型“绘制”出来的,这与人们使用画笔和绘图软件绘制图片的方式有很大不同。
但另一方面,法院认为,原告李云凯以即兴文字设计了人物及其表情等图形元素,并通过参数设定了画面的布局和构图,体现了原告的选择和安排。那此外,原告李云凯输入提示词,设置相关参数并获取第一张图像,然后添加提示词,更改参数,不断调整和修改,最终实现了“春风化雨”获取图像的过程与“拿来”事件相关的内容反映了原告李云凯的审美选择和性格判断。
法院认为,与事件相关的照片符合“原创性”要求,因为李云凯创作的照片是独立完成的,反映了他的个人表达。
综上,法院认为,涉案照片符合作品的定义,属于艺术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法院认定,李云凯先生是根据需要直接搭建涉案人工智能模型并最终选定涉案照片的人,且涉案照片是根据原告智力投入直接生成的,故判决该陈述反映了原告的个人表达。原告李云凯是涉案图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
法院对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进行了认定,因为被告未经许可使用与事件相关的照片作为插画,并发布在其当时的社交账号上供公众查看。认为确实如此。获取涉诉照片侵犯了原告李云凯对涉诉照片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本案照片从小红书平台下载后需要加载平台水印和用户号,被告去除该水印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签名权,构成侵权,应承担责任。
法院终审判决现已生效。
热议:有法律专家支持裁决,有律师表示质疑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就涉案百家账户发表声明,向原告李云凯赔礼道歉,并赔偿李云凯经济损失500元。
李云凯最终放弃了领取赔偿。
“无论我们是否上诉,我们的目的都达到了。我们希望法院能够给出明确的判决标准,”李云凯告诉该报。
1月9日,刘某的朋友告诉本报,刘某此时不想被打扰,也无意上诉。
该案是人工智能图像领域首例著作权案件,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决目前正在国内法律界引起激烈争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组副组长郭鹤告诉本报,用户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过程与工作是一样的“ 《文圣图》,这是整个创作过程,所以被认为是过程的一部分。此外,通过人工调试和选择人工智能工具而产生的“产品”可能被视为受版权法保护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该判决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角度确立了多项重要结论,必将对今后人工智能相关案件的判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产业发展和整个社会具有较为积极的刺激作用。影响。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认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决具有探索性,很可能是全球首例承认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有。然而,这个想法还可以进一步优化,目前的想法仍然存在部分问题。
“如果人类的创造物和机器的创造物受到同等的保护,如果机器的创造物以极低的成本大量生产,人类的创造物也会受到压力,人们的自信心也会受到压力。” “创造的欲望可能会进一步下降。也就是说,机器创作或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人类的创作。”姚志伟说。
上海德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云婷认为,此案存在争议。按照《著作权法》传统理论,他认为本案的本质是原告只输出提示文字,然后由人工智能生成与案件相关的图像,只有人类创作的作品才受到版权保护。原告李云凯的行为不构成创作。
尤云婷认为,“创作绘画的门槛太低,方法太方便。对于创作绘画的人来说,不需要画画,写文字很容易创作出作品” 。'' 我是。我对利用人工智能进行图像创作很感兴趣,但我的智力贡献很低。人工智能软件也可以大规模复制,所以如果你有足够的计算能力,在短时间内生成大量图像是没有问题的。即使所有这些都能受到版权保护,也不会起到促进整个社会创新的作用。
澎湃科技发现,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是否应该受到知识产权保护,是世界各国仍在考虑的问题。
法院主审法官在裁决中表示:“当人们使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在两个实体之间识别作者是没有问题的。本质上,人们仍然在使用该工具”我用它来创作,在其他方面词,自始至终。”智力投资是在整个创作过程中进行的。智力投资针对的是人,而不是人工智能模型。只有正确运用版权制度,运用适当的法律工具,鼓励更多的人利用现代工具进行创作,才能鼓励更多的创作。 “在这样的背景和技术现实下,只要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能够体现人们原有的智力投入,就应该被认定为作品,受到版权法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