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张蕾
该女子通过微信交易支付12000元购买了一款翡翠手镯,但当她收到货时,成品与视频中显示的宝石明显不同,而且货品也不正确。上法庭后,卖家拒绝退款,称手环是定制产品,屏幕显示与实物有差异属于正常现象。 1月2日,北京朝阳法院判决双方解除买卖合同,并与卖方解除合同,理由是宝石与成品手链的颜色、透明度存在明显差异,超出合理范围。判决如下。您必须退回产品才能获得退款。
2022年7月20日,马先生通过二手平台结识了翡翠饰品卖家周先生。为了购买翡翠手镯,马女士在周老师的指导下添加了微信进行交易。周老师给马先生发了一段玉镯的视频。视频中介绍的玉手镯原石被加工成手镯戒指的形状,在阳光的照射下,会发出透明的光泽。马先生对翡翠手镯的材质非常满意。周先生表示,他可以提供免费打磨服务,并将完成的翡翠手镯通过快递交付给马女士。
付款时,马先生提出通过二手平台进行正式交易,但周先生拒绝了。周老师让马先生直接把钱汇过来,并承诺录制翡翠手镯加工和追踪的所有视频。马先生同意了,并支付了12000元的费用购买了该产品。
但周医生并没有按照承诺向马先生发送该手镯的追踪视频,而只是在7月26日下午玉镯发货后,才向马先生发送了玉镯成品的照片。同年。从照片中,马先生注意到成品玉手镯和他以前见过的石头有明显的区别。周老师解释这是室内和室外拍摄的区别,因为实物是一样的。
2022年7月28日,马某收到翡翠手镯。成品玉手镯不是半透明的,透光性与之前视频中显示的石头有很大不同。马女士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已支付给周老师的12000元,认为周老师使用虚假视频材料诱导消费。
周先生在回应诉讼时表示,“马先生购买的翡翠手镯是定制品,我在购买前向马先生展示了玉手镯的各个部分。在手机和电脑上的显示效果是正常的。” 。由于产品与实际产品不同,因此不存在“错误”。
朝阳法院裁定,虽然该交易属于定制交易,不适用网购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定,但可以认定实物颜色、净度与周先生相符。根据微信聊天记录的微信消息、交易前后的实际产品以及中发发给马某的手链石视频存在明显出入。
周博士交付的成品手环的颜色和净度与视频中显示的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存在显着差异,并且由于周博士没有按照承诺提供完整的后续视频,因此该手环的颜色翡翠产品可能存在差异,法院认为上述差异超出合理范围,判决马先生解除合同的请求具有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