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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标准,含油污泥处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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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发布了《油基污泥利用处置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详细信息如下。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西安石油大学陕西省环境研究评价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震、李娟、杨琳、李金玲、瞿志盾、杨波、李新艳、杜斗、塔伟源、韩梅、曹伟、赵东旭、孟兆军、孙晨。

本标准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联系方式如下:部门:陕西省环境研究评价中心

电话号码:029-85429518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营路106号

邮政编码:710061

含油污泥利用处置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基污泥利用处置、污染控制以及利用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监测的方法和工艺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勘探、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利用处置的工程设计、运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理。

2 标准参考文件

应用本文件需提供下列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5.7危险废物鉴别通则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管理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治标准

GB31570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HJ/T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与制备技术规范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指南HJ/T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76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项目建设HJ/T397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607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30 环境监测与质量控制技术导则HJ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技术规范

DB61/T1025 油基污泥处置与利用控制限值

DB61/122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含油污泥含油污泥是石油、天然气开采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沉积物,沉积在油罐底部、含油污水处理过程、石油作业过程中落入土壤的原油等,会造成污染。各种油性混合物。

3.2 调理是利用物理和化学手段调整含油污泥中固体颗粒的形状和排列,以达到有利于固液分离的预处理过程的过程。

3.3 化学热清洗化学热清洗是将油基污泥应用化学药品和热水,降低其粘度,进行固液分离。

3.4 热解热解是在排除氧气的加热条件下,利用热解等过程,将油基污泥中的有机物转化、分离、回收的过程,实现减废、减重的过程。

3.5 焚烧是在高温、富氧条件下使含油污泥完全燃烧、完全分解的处理工艺。

4 利用/处置方法及工艺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鼓励研究、开发和采用新技术。

4.1.2 含油污泥投料前应进行预处理,除去大块含油杂物。

4.1.3 含油量大于5%(重量)的含油污泥必须从原油中回收,禁止直接填埋或焚烧处置。

4.1.4 含油污泥的收集、贮存和运输应符合HJ2025和GB18597的要求。

4.2 调理分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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