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收藏资讯

沪牌拍卖管理规定,沪牌拍卖资格条件

我市下发《关于执行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若干要求的通知》号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号文件,并提供了公交车配发证明的有效期、有效期后的后处理办法、虚假证明等信息。澄清了与案件结果相关的问题。信息不真实。

政策解读Q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若干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的背景是什么?

A

《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拍卖规定》)自2016年7月19日修订实施以来,对优化申请流程、体现政策公平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体平稳有序。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拍卖规定》,市政府针对分配证书有效期、新能源汽车与分配证书的关系、提交虚假证书等问题,制定下发了《通知》。更清晰。相关部门各利益相关者必须提供信息并严格执行。

什么是适用到期日制度的分配证书?

A

根据《拍卖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分配凭证包括两类:一是个人和组织通过参与拍卖获得的新分配凭证,即参与拍卖后获得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第一种是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转让、盗窃等手续时取得的当前信用额度证明文件,如《机动车额度业务办结凭证》。

上述两种配额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

配额证书的有效期是如何开始的?

A

《拍卖规定》于2016年7月19日生效。

《拍卖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配额证书自2016年7月19日起生效。

实行《拍卖规定》后取得的配额证,新配额证的有效期以纸质配额证上所列日期为准。

使用中的信用凭证的有效期自取得之日起,即《机动车额度业务办结凭证》所列“业务结算时”开始计算。

情况1:

张先生于2016年1月25日参加拍卖并取得分配证书,分配证书有效期为2016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19日。

案例2:

因车辆被注销,A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取得使用配额证明,有效期自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19日,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9日。当月的。

案例3:

为了更新车辆,李先生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索取了一份文件,证明其当前信用额度为《机动车额度业务办结凭证》,其中列出的“完成日期”为2016年11月1日,且有效期开始。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

如果信用证书在有效期内没有使用,会有什么后果?

A

根据《拍卖规定》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分配凭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满后,持有人(包括个人、法人,下同)将不能再用其办理车辆登记相关手续。

如果我的信用额度证书已过期,我该怎么办?

A

配发证书到期后,车主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后两年内将公交车配发委托有资质的拍卖行进行拍卖,并通过拍卖获得相应价格。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分配证书的有效期已过,如果持有人无法定理由(司法冻结等)两年内未委托拍卖,则持有人将无法再委托拍卖。) 就是这样。如果您参加拍卖,如果未收到合理的价格,则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通知》同时还规定,持有人在寄售拍卖后三年内不得申请参加客车配售拍卖。

同时拥有新能源汽车和配置证有何规定?

A

如果个人购买了《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以下的新能源汽车,且其名下信用证也未过期,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在办理车辆分配确认手续时,不使用免费专用车牌分配,而是使用自己名下未过期的分配凭证作为确认单。已办理确认手续。然后通过车辆登记完成登记程序。

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确定新能源汽车使用《拍卖规定》规定的客车配额进行登记。

(2)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使用免费专用牌照分配登记的车主,如果其名下有未过期的分配凭证,将受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通知,您可以到政务服务处办理中心(以下简称“”)。请在有效期内联系“服务中心”。 ) 请完成配额申请程序。相关申报手续完成后,该配额即视为启用。

完成上述相关手续后,不得中途取消分配,直至新能源汽车发生注销、转让、被盗等情况,才会核发新的分配证书。发布。

申请参加公交车分配拍卖并做出虚假承诺的申请人会受到什么后果?

A

《拍卖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和组织申请参加拍卖时,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并确认其参加拍卖的资格以及因违反本条款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请确认您愿意承担的责任。承诺。同时,根据《拍卖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服务中心将取消其参加拍卖的资格,并不再接受参加拍卖的申请。三年内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拍卖规定》,申请参加拍卖时,每个申请人必须签署告知承诺书,并仔细检查自己是否符合拍卖参与条件,原来他已经提交了参加拍卖的申请。参与拍卖最终将无法通过信息验证,三年后将不再接受参与拍卖的申请。此次,《通知》再次重申《拍卖规定》的相关要求,并明确申请人参加拍卖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且不符合《拍卖规定》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服务中心将取消其参加拍卖的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参加申请。相关信息将登记在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中。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我们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予以删除!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Copyright ©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