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加大对文化财产犯罪的打击力度,犯罪分子开始转向拍卖行业出售赃物。 10月27日,源于秋拍的文物转卖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涉案两件青铜器被认定为西周三级文物。两名被告人均因倒卖文化财产罪被判处一年至两年有期徒刑。这也是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中国政府查处的“第一起事件”。
本案被告人李萌萌、胡萌萌因涉嫌假借北京光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名义,在朝阳区四季酒店刻制青铜器图录铭文,于去年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的就是将国家禁止经营、没有前途的青铜器锻造成继承传统的青铜器,并通过拍卖倒卖文物。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执法部门要求查明与案件相关的100余件物品。其中,破宇的青铜鼎——和郑强伯的青铜鬲两件出土于西周,已被指定为三级文物。其余多为现代手工艺品。去年,北京光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木猛先生正在筹备某著名拍卖公司举办的秋季拍卖会,打算出售自己的部分青铜器。我将在这次拍卖会上出售它。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建国前出土、有明确记录、继承的青铜器才能在市场上合法流通。李某某在拍卖行工作多年,对青铜器拍卖的规章制度了如指掌。为了骗取文物局的许可,该公司从收集到的资料中查找历史记载,邮寄给湖南胡姓工匠,让胡某在青铜器上雕刻铭文、族徽。记录中的记录。他还伪造了在海外购买青铜器的发票。
在这样的“伪装”下,来历不明的青铜器被“继承”,经文物局批准后,可以合法拍卖。此外,这种造假方式外行很难辨别,一旦拍卖,价格就会大幅上涨。据目击者称,李某将两尊铜像的最低售价定为100万元。去年11月,秋季拍卖预展在朝阳区四季酒店举行。不过,弘宏的青铜鼎在预展前就被文物局取消了审批,而郑强波的青铜鼎确实参加了预展。李先生也在预映期间被公安机关逮捕,胡先生不久后在湖南省被捕。随后,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对于这两件青铜器的出处,李先生声称是他的客户从海外购买的,但胡先生表示,这些青铜器有“锈迹”和“土味”,肯定是某段时间“出土”的。以前。他这么说。检察官指控两人倒卖文化财产,并就此犯罪提起刑事公益诉讼。检方指出,被告刻制碑文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涉案文物的身份和艺术价值,而且造成其所传达的历史信息混乱。经鉴定,两件青铜器的修复费用合计为2.2万元,鉴定费为3.6万元。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一审,法院以倒卖文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法院还支持了公诉人就本罪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请求,共同赔偿两被告文物修复、鉴定费用,并在国家级及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去做吧。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张雷编辑刘爽编辑王海平流程编辑刘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