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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蜀山区2020年学区,2020年合肥市蜀山区学区划分公布

2023年蜀山区公办小学学区范围

蜀山区公立小学学区示意图(点击图片放大)

1.合肥市琥珀小学东区学区

东:环城路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长丰路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2.合肥市琥珀小学西区学区

东:长丰路西

南:火山路以北

西:飞石路以东(含翠塔肯西村,不含青里园一期)

北:与庐阳区接壤

三、合肥市乐农新村小学教育集团长江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转金寨路、环城路,转长江西路,西转长风路。

南:一环路转梅山路,北转长江西路(不含和平源医科大学宿舍、建筑材料设计院等)

西:荷花花北路以东

北:火山路以南

四、合肥市乐能新村小学教育集团奥林校区学区范围

东:飞西路以西(含望林花园一期,不含翠竹花园西村)

南:火山路以北

西:荷花花北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5、合肥市益和家园小学教育集团青阳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荷花花北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行:转青阳路、转高柳路、转千山北路、转青西路、合九铁路线东转。

北:与庐阳区接壤

六、合肥市益和家园小学教育集团金牛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青阳路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转金牛路,转石河路,转泛河路,转九龙线东

北:转高柳路、潜山北路,向南转清溪路(凤凰城四期-盐源除外)

七、合肥市凤凰城小学学区范围

东:金牛路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和急铁道线以东

北:石河路转房河路南(含凤凰城四期燕园)

八、合肥市十里庙小学南区、北区学区范围

东:和急铁道线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西二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9.合肥市树新路小学学区

东:西二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希望路转至植物园南路东(规划)

北:Funwa路以南

10、合肥市金湖小学区范围

东:西二环以西

南:Funwa 路以北

西:东圃水库以东

北:东圃水库以南

十一、合肥新城小学区范围

东:希望路、植物园南路以西(规划)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半岛路以东

北:由方河西路东圃坝向南转

12、合肥市蜀山小学区范围

东:半岛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万山路以东

北:繁瓦西路向南转入井港路

13、合肥市玉井路小学区范围

东:半岛路东圃水库西拐

南:繁瓦西路以北

西:科学岛路以东

北:东圃水库以南

14.合肥市树心园小学学区范围

东:科学岛路西

南:京港路以北

西:万山路以东

北:Kokoro以南

15、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蜀山中学小学区学区

东:科学岛路西

南:湖港路以北

西:万山路以东

北:东圃水库以南

16.合肥市乐能新村小学教育集团束鹿校区学区范围

东:万山路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环城路以东

北:Kokoro以南

十七、合肥市振兴小学学区范围

东:万山路西

南:湖港路以北

西:环城路以东

北:东圃水库以南

18.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小学学区

东:金寨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

西:肥西路以东

北:环路以南(含和平源医科大学宿舍、建筑材料设计院等)

19.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校区、梅园校区学区范围

向东:转入梅山路、伊安路,然后向西转入飞西路。

南: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大夫洪学院)

西:荷花花南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以南

20.合肥市西苑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安达校区学区范围

安徽大学龙河校区(含大夫洪学院)

21.合肥市安居园小学教育集团天鹅花园校区学区范围

东:荷花花南路以西

南:贵池路以北

西:青阳路东

北:长江西路以南

22.合肥市安居园小学教育集团安居园校区学区范围

东:青阳路西

南:贵池路以北

西:陈村路以东(含雅素园西村)

北:长江西路以南

其他:和合花南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东济路以东、桂一路以南

23.合肥市前山路学区范围

东:由陈村路转至贵池路,再向东转至路西侧(包括电子医院、明君家园等)

南:黄山路以北

西:粤西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以南

24.合肥市宁西小学学区范围

东:粤西路以西

南:转入河九铁路线黄山路,再转北上望江西路。

西:毗邻高新区

北:长江西路以南

25.合肥市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肥西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望江西路以北

西:荷花花南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26.合肥市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望江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荷花花南路以东

北:望江西路南

27. 合肥市象张雅园小学区

东:荷花花南路以西

南:望江西路以北

西:路东侧

北:黄山路以南

28.合肥市黄山路小学东区、西区学区范围

东:道路的东侧、西侧

南:望江西路以北

西:前山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29. 合肥华府君源小学区

东:荷花花南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前山路以东

北:望江西路南

30.合肥市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岳西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前山路西

南:转休宁路、怀宁路,转铁路线,北转望江西路

西:和急铁道线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31.合肥市西苑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鹿邑小学区

东:金寨路以西

南:南二环路北侧

西:前山路以东

北:休宁路以南

三十二、合肥市湖东小学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向南:Kahein 路在Keimen 路向北转

西:前山路以东

北:南二环以南

33.合肥市西苑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会林校区学区范围

东:前山路西

南:天鹅湖路以北

西:和急铁道线以东

北:休宁路转怀宁路,转上铁路线,向南望江西路

34.合肥市西苑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嘉黑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向南:西榆路向南,前山路向北

西:转入怀宁路、仙龙湖路,然后向东转入绿洲西路。

北:经祁门路至嘉禾园路南转

35.合肥市西域路小学教育集团奥体小学区范围

东:转怀宁路、仙龙湖路,转绿洲西路,转西友路,向南转前山路。

金寨路西侧

南:毗邻经济开发区

西:翡翠路以东

北:祁门路以南

36、合肥市西域罗小学教育集团绿园小学区范围

东:玉石路以西

南:毗邻经济开发区

西:和急铁道线以东

北:天鹅湖路以南

37.合肥市西玉罗小学教育集团西玉罗小学学区范围

东:和急铁道线西

南:毗邻经济开发区

西:毗邻高新区

北:望江西路南(不含高新区)

三十八、合肥市南岗小学学区范围

东:环城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良明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含良屯村)

39.合肥市西域路小学教育集团磨子潭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良明路以西(不含良屯村)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毗邻小庙镇

北:毗邻良屯村

40.合肥小庙中心学区范围

312国道小庙段北侧小庙街道社区(部分)、小庙村(部分)、贵港社区(部分)、硕大塘村(部分)、高港村、五屯社区(部分)、老将军社区、新民村、马岗村、根中社区、潭中村

41.合肥市杏花湾小学学区范围

东:天极库山路以西

南:毗邻高新区

西:新湖南路、新溪东路向东

北:长江西路以南

42.合肥市安居园小学教育集团西城校区学区范围

小庙区(部分)、小庙村(部分)、巴坝村、硕大塘村(部分)、玉岗村(部分)、312国道小庙段南河南村(部分)

43. 合肥北丰路民族小学区

北芬路村(含原北芬路村)、五屯村(部分)

44.合肥市明德小学学区范围

桂港社区小巨山村小巨工业园(部分)

45.合肥市大白初高中小学区范围

原大白社区河六公路以北、原小白村(河六公路以北)、吉北村、范棚村、赤树村、石塘村、磨铺村、草林村

蜀山区2023年公办初中学区范围

蜀山区公立初中学区示意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1、合肥琥珀初中教育集团琥珀别墅校区学区范围

东:经环城路西转至金寨路

南:梅山北路(含道山楼宾馆等)

西侧:肥西路、霍山路、长风路、长江西路、东侧梅山路(包括东廖、中医药大学、大富新村等)

北:与庐阳区接壤

二、合肥琥珀中学教育集团五里屯校区学区范围

东:飞西路,转霍山路,西转长风路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荷花花北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三、合肥市颐和初级中学区范围

东:荷花花北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侧:河九铁路线,转方河路,转石河路,金牛路东转。

北:高柳路以南(不包括龙寿山庄商业住宅等)

4、合肥琥珀初中教育集团龙树别墅校区学区范围

东:转金牛路、高育路,再西转荷瓦花北路(含龙树山庄商住等)

南:石河路翻河路向北

西:西二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五、合肥市金湖初级中学区范围

向东:河九铁路线转入方和路,出西二环路西转。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半岛路以东

北:东圃水库以南

6、合肥市第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蜀山中学区

东:半岛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万山路以东

北:东圃水库以南

七、合肥市第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振兴校区学区范围

东:万山路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环城路以东

北:东圃水库以南

八、合肥琥珀中学教育集团南岗校区范围

东:环城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毗邻小庙镇

北:与庐阳区接壤

9、合肥市第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西苑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含大夫洪学院)

西:荷花花南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梅山路转南(不含中医学院东寮、大埔新村等)

十、合肥五十中西教育集团贵一路校区及合肥华鲁校区学区范围

东:荷花花南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

西:千山路以东(含韩家城市森林、广利花园)

北:长江西路以南(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不含大夫洪学院)

11、合肥市第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望江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前山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12、合肥市第50初级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望月校区学区范围

东:前山路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毗邻高新区

北:长江西路以南

13、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舒外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向南:Kahein 路在Keimen 路向北转

西:前山路,向南转至二环路,向东转至西二环路。

北:休宁路以南

(前山路以西、南二环以北、西二环以东、休宁路以南地区可选择舒外校区或天鹅湖校区。)

14、合肥市五十中天鹅湖教育集团天鹅湖校区学区范围

东:经前山路金寨路西转

南:毗邻经济开发区

西:毗邻高新区

北:休宁路以南

(前山路至金寨路以西、毗邻经济开发区、怀宁路以东、祁门路以南地区,可在天鹅湖校区或前山路校区学习。前山路以西(前山路以北)南二环以东、休宁路以南地区可在天鹅湖校区或舒外校区就读。)

15、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潜山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毗邻经济开发区

西:怀宁路以东

北:经祁门路至嘉禾园路南转

(前山路以西至金寨路以西、毗邻经济开发区、怀宁路以东、祁门路以南地区,可在前山路校区或天鹅湖校区就读。)

16.合肥市杏花湾初级中学区范围

东:毗邻高新区

南:毗邻高新区

西:新湖南路、新溪东路向东

北:长江西路以南

17.合肥市小庙初中初中教育组初中学区范围

原小庙镇、将军岭乡范围内(不包括新湖南路以东至新溪东路、长江西路以南地区)

18. 合肥市岱白初级中学区范围

原太白社区位于河六公路以北,原小白村位于(河六公路以北)。

吉北村、范棚村、石木村、石塘村、磨婆村、藏林村

蜀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时间表

注: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每周一下午均有专门招生人员到场,及时回复招生相关问题。

2023年蜀山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招生办法

为确保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登记范围

公立学校必须根据公布的学区覆盖范围招收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参见图表4 和5)。

2. 如何报名

(一)同户籍、同房产住址居民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有独立的家庭。如果您在父母(一方或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称为“二元”)的单独财产地址注册,则在您的注册住所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读。

(二)关于户籍与房产地址不符的居民子女入学问题

对于户口与房产地址不符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综合安排入学,确有困难的,由学校教育部门负责办理入学手续。登记的总体安排可以在酒店所在地进行。

(3) 在留资格过期超过6 个月的居民的子女正在就学时

《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区居住至少六个月并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和住房,并根据居民记录建立全面的移民儿童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并取消入学资格。需要证明材料和截止日期要求,公立学校应该是移民子女入学安排的主要重点。截至2023年8月31日,在区持有有效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移民子女,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招生办指定登记地点报到审核。提供有关您父母(父母)的信息。有效居住证、营业执照、在本市市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劳动合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我们将综合安排入学事宜。

(四)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入学情况

一、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振联[2021]1号)、《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交[2019]258号)、《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永办[2021]6号)文件执行。

2、公安英雄、公安干警因公殉职、因公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子女报名。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号文件(工智[2018]27号)执行。

3. 国家消防救援队成员的子女在该校就读。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号文件(共同政府秘书长[2019]64号)执行。

4、2020年疫情期间,支持湖北省医务人员子女就学。遵循文档《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湖北省医务人员子女优惠扶持政策自2023年起实施,2024年起停止实施。

5、引进高水平的人才入学。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六、烈士子女可以入学。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7、符合优惠政策的他人子女可以入学。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积极保障特殊群体准入

(一)租赁住房儿童入学情况。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共政府常秘[2017]175号)及其证明文件的规定执行。符合我学区入学条件的住宅租户子女,将于7月29日送往位于合肥琥珀中学教育集团龙树别墅校区(潜山北路与高柳路交叉口)的指定学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注册地点并完成以下步骤。您可以离线查看材料。筛选通过后,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网上录取。

(2)边缘儿童入学情况。各学校要切实关爱留守儿童,找准底线,加强关爱,确保辖区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就应该这样。乡镇寄宿学校应优先保障边缘化儿童的住宿需求。

(三)残疾儿童、青少年登记。各学校要保障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政策,确保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能够入学。将他们安置在就近班级,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教育服务,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一般情况下,听力、视力障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于合肥市特殊教育中心,智力障碍儿童少年就读于蜀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合肥市圣殿小学特殊班或合肥市特殊教育学校。市立寺庙学校。可以在学校参加后续课程。学区。

(四)华侨、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在校就读。区侨(台)外事部门颁发证明,并于7月29日到区招生办指定报到地点在合肥琥珀中学教育集团龙树山庄校区(城市十字路口)领取教材.必须离线审核。前山北路和高柳路)。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入学。

(五)退役军人子女入学。落户我区的退役军官子女如需上学,由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入学手续

(一)在本学区拥有户籍或房产的居民子女入学。

招生可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进行,采取“网上报名录取或线下考试网上录取”的方式。

1.小学入学注册

(一)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7月5日至10日,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学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提交的信息(包括学位注册状况)进行网上筛选,对网上筛选通过者直接录取,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筛选,没有。若未通过筛选,请按照系统提示携带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线下筛选,筛选通过后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网上录取。

(二)网上报名、线下考试、网上会员。 7月5日至10日,户籍与房产地址不符的居民子女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关学校,接受线下审核。将被输入系统,系统将处理您的申请。

如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直接到所在学校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信息录入系统并进行网上报名。

(三)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截止日期前报名的,将于7月20日进行网上补报名。若无法通过网上补报名直接录取的,请携带材料到相关学校进行线下筛选,筛选通过后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网上录取。

(四)小学入学注册线下考试须提交以下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户口簿;

房产证。

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

2.初中入学报到

(一)在本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组织家长在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提交的信息(包括学位注册状况)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直接网上入学。

(二)7月12日至15日,在外学区就读或需要返回学区就读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已通过网上筛选并直接录取的居民,无需再接受家长的线下筛选,但子女未通过筛选且房产地址与系统不符的居民,请按照说明操作并携带相关证件与您一起申请的文件。指定注册将于7月16日至17日在学区招生办公室进行。合肥市琥珀初中教育集团龙树别墅校区(潜山北路与高柳路交叉口)点击线下查看。如果您通过审核,您的信息将被输入。系统将采取网上录取的方式。

(三)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截止日期前报名的,可于7月20日网上补报名。网上加注册后未获直接录取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招生办指定报到柜台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将被系统审核。网上录取。

(四)初中招生报名线下筛选需提交以下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户口簿;

房产证。

盖有小学毕业学校印章的在学证明或小学毕业证明。

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提供能够反映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材料是必要的。我们提供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

(二)持有居留证件六个月以上的居民的子女在校就学的;

1、持居留许可在我区学习六个月以上的移民子女,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预约。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招生办提交材料,线下考试报名地点为合肥琥珀中学教育集团龙树别墅校区(潜山北路与高柳路交叉口)。报名期为7月23日至26日(网上报名预约为7月23日至25日,线下资料观看为7月24日至26日),追加报名期为7月29日。

2、移民子女登记线下审核时,需出示以下材料:

父母(或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该地区的有效居留许可(居留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8月31日起六个月)。

在本市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户口簿;

小一年级学生须出示出生证明,初中一年级学生须出示小学毕业证或小学毕业证。

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提供能够反映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材料是必要的。提供结婚证等

(三)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入学情况

享受政策优惠的儿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直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材料筛选,筛选合格后将信息录入系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五、相关要求

(一)制定招生计划。各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招生计划,严格落实“不择校”要求,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招生相关的“学习捐款”,必须予以禁止。要在学校官方微信、校园公告栏等上发布给家长的信、学校录取公告等,及时公布学校录取信息,同时有效引导舆论、维护稳定。

(二)严格招生规范。公立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实行邻近学校免试录取;禁止提前招生和虚假选拔学生;禁止招收范围外的学生;必须遵守学区分类调整相关文件。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招生宣传。各地教育局、体育局和学校将有专人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公关活动,引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并提供专题咨询热线,耐心讲解招生政策。向家长反映情况,并提供服务。学区教育体育局要协调落实学区范围内全屋招生期政策,妥善办理房产信息登记和学位信息查询等工作。

2023年蜀山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招生办法

为保证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国家、市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登记范围

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蜀山区招生。招生学校名单见《蜀山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学校名单》(附件3-2)。

2. 入学条件

私立学校可以招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户口登记。学龄儿童、青少年的家庭登记属于学区范围。

(2) 房地产。学龄儿童、青少年及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财产权属于学区的管辖范围。

(三)居住证。我区适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留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8月31日起六年,且他们在以下地区拥有营业执照或合法劳动合同:我们的城市。

(四)学生身份。适龄儿童、青少年实际就读于本学区范围内的小学且学籍属于本学区范围内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注册条件。

(五)其他。《关于做好合肥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符合010-30000规定的公立学校入学条件的其他学龄儿童和青少年。

3. 购买学位

继续按照国家、州、市要求,向部分民办学校购买少量义务教育学位,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降低地方民办义务教育就读学生比例。 2023 年秋天。购买期限为一年(2023年-2024年),每学期进行一次购买。详情请查看各民办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四、入学手续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或利用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线注册说明将另行发布。

(一)报名

1. 网上注册。 6月25日至27日,户籍、自主产权、小学就学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且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如果您符合注册条件,则注册成功,无需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 离线注册。不符合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青少年,须在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并预约线下筛选。 6月28日至29日,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合肥琥珀中学教育集团龙树山庄校区)进行报名资格筛选。双胞胎学生家长如需入读同一学校,应向心仪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教育体育部门审核确认后,对双胞胎进行分组抽签。我能做到。

(二)入学手续

1.提前入学。

(一)直接转学生。民办综合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须报区教育体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家长如果愿意也可以选择采用直接招生方式确认入学。直生录取结果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直生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适用的录取要求执行。学生直接录取资格由区教育体育部门确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部门备案。

(二)享受优惠政策的职工子女。民办学校是为我市烈士、符合条件的军人、公安英雄、因公牺牲、致残的公安干警、消防救援人员以及具有高等教育学历人员的子女举办的。一定比例的独立学校。各级人力资源(具体范围见附件3-1) 制定提前录取的录取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具体录取办法由当地教育体育部门制定,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报市教育部门报送后公布实施。

2. 如何报名。

(1)直接进入。民办学校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登记学生人数的,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入其填写的招生学校录取。录取名单将被密封。实行网上报名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以通过登录网上录取系统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二)采取抽签方式录取。报名人数超过预计招生人数的学校,将通过网络招生系统抽签录取。报名学校必须按照规定提前制定抽签方案,经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然后提前公布。现场公证必须邀请纪检监察机构或公证机构到抽签地点,学校不得自行选录招生。抽签录取名单将在抽签系统中封存,及时导入网上录取系统,并及时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录取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入学登记

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录取信息是区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招生报名的依据。私立学校不得拒绝录取已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青少年被录取后不得申请其他学校,被录取的不得再进入其他学校。

五、相关要求

(一)制定实施策略。各地教育体育局要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理审核就学计划,明确学位获取。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计划等的监管。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日期、招生方式等信息。微信公众号等收费标准、学位购买等信息。

(二)加强公共关系活动。各地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做好“双减”、“全国招生”、网上报名招生、民办学校摇号录取、学位购买等政策宣传解读,落实点对点措施。有必要实施它。向小学毕业生家长宣传政策,确保政策意识全覆盖。要加强网络选课系统使用培训,各学校应有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络选课,设立专门咨询台,对家长进行细致指导。 说明/需要指导等。

(三)严格招生规范。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的相关招生规定,切实规范办学。

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子女入学。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区教体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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