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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全市土地流转将实行“招拍挂”的方式。
厦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提供充足资金,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方式,建立竞争性准入机制,实现“企业与资本择优”目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配合本市综合配套改革,以《厦门市“招拍复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为试点,引入“招标+拍卖”(以下简称招拍挂相结合)的一次性划拨方式已介绍。采用《办法》组织全市土地出让运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土地供应模式。
什么是“招募+拍摄合拍”?
通过“招标、拍卖、组合”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根据通过招标资格筛选的有效申请人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数量确定出让方式。拥有建设用地。通过投标、拍卖、组合或拍卖方式转让。通过投标资格审核的有效申请人达到N(N3)即可进行划转,具体数量由当地政府根据业务内容和行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土地出让公告)是招标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出让是一个“招标、开标、评标、决策”的过程。首先考虑综合评估方案,然后再进行招标。进行转移。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按照整体状况最佳或现场出价最高的原则最终确定中标人。若有效申请人数少于N,则土地采用定期拍卖方式出让,原则上确定价高者得。如果有一名活跃申请人,则直接以最低价格完成交易。如果没有人注册或没有人出价,则该区块将不会被出售。
适用范围
《试点办法》适用于城中村改造用地、低效改造用地、一般开发用地、铁路一般开发用地以及经政府同意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其他类型土地。马苏。厦门市城市发展边界。 “招拍挂组合”出让属于商品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框架内的,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而“招标拍卖结合”转让方式适应了市场形势的需要,创新地将原来传统的单一转让方式优化为招标拍卖相结合。
有三大特点
与传统单一转让方式相比,“招标拍卖结合”经过优化,将招标、拍卖两种方式融为一体,具有三大亮点:
实现投资组合优化的复杂转移
通过投标资格确认的有效申请人3人及以上,经投标、评标、决标(综合评标)后进入现场。最终,中标者将授予综合条件最好的投标人,或者按照现场出价最高的投标人。
综合评价强化“优选合作伙伴”
综合评价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必要时可增加额外的分项指标,科学合理地进行综合评价,找到最佳供应商即可达到您的选择目标。根据不同场景的应用需求制定评估方案。
现场招标凸显市场作用
“招标拍卖结合”的转变,兼顾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招标引入综合评价,选择最佳供应商,现场招标引入优质销售,具有准入门槛,为贸易商提供了平台。市场公平竞争。强调市场配置的作用。
明确搬迁程序
《试点办法》明确了“招标/拍卖/联合拍卖”的转让流程,包括项目策划和起草、转让方案的编制、转让公告的发布、投标申请的受理、转让方式的确定、转让等。执行。公布活动、转让结果、签订转让合同。转让方式一旦确定,转让活动将采用招标、竞价、组合、拍卖两种方式进行。
确立制定综合评价计划的原则
《试点办法》,各区政府、指挥部和管委会确定制定综合评价方案的原则,原则上由商业标段和技术标段组成。您可以根据需要添加项目。其中,商业招标主要根据经济实力、项目经验、技术资质、投资计划、运营计划、承诺等评分项目,而技术招标则是带有城市设计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策划和动画演示或实物模型效果展示等评分项目主要为评分项目,加分指标项目主要为因特殊需要而增加的评分项目。评分原则采用100分制,具体评分项目、评分权重、奖励分可根据项目类型灵活设置。
明确评标专家设立原则
《试点办法》 明确评标专家的设立和最终投标人的确定原则。招标活动中,根据项目情况,可以选择两个专家组对每个商务标和一个技术标进行评审,也可以只选择一个专家组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每组评标专家均由公证机构根据评标项目的类型和数量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人数原则上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评标专家库由市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区政府、中办、管委会确定。最终候选名单由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的排名确定,投标专家按照综合评标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排名。如果得分相同,则按照经济实力得分排序;如果经济实力得分相同,则按照项目经验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同样,技术资格分数也会按照降序排列,如果技术资格分数相等,则通过抽签决定名次。
来源:厦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查看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