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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琉璃厂收购字画 琉璃厂故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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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8年5月13日,张次溪致容庚函,称“琉璃厂法帖店已归并一家”,大概容庚一直惦记着琉璃厂古籍字画,写信向他询问有关情况。

2、9月6日,张次溪在信中详细写道:“前嘱集帖事,当我收到您寄之书录时,即赴琉璃厂多次,并托墨缘阁,均说可遇不可求,允为随时留意。弟又将目录托至友吴稚鹤代为物色,俟有所见,当为奉告。现时北京收买及出售碑帖,以墨缘阁为总汇,字画则以宝古斋为总汇。”

3、康殷在给容庚的信中也说:“琉璃厂变化很大,多已合营、分工,宝古斋专营旧画(但不见一件精品,连去年我从阿涛买的那样东西也没见着,连一件王石谷也没见着,一笑),白廷智已合并到东城建国书店,搞收购工作去了。买不着便宜书了,开通也合并了。”

4、此时琉璃厂店铺的所有制性质及经营模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早在1954年9月2日,《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公布。所谓公私合营,就是对私有性质的企业或商铺(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即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大体上经过个别企业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两个阶段,到1956年基本完成。

5、有人说公私合营后,琉璃厂古玩字画店、碑帖铺全部合并加入“北京市文物商店”;所有古旧书店铺全部加入“北京市中国书店”。这个说法并不准确,正如张次溪信中所说,“现时北京收买及出售碑帖,以墨缘阁为总汇,字画则以宝古斋为总汇”。康殷也说是宝古斋,还不是荣宝斋。琉璃厂在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改造中,逐渐形成以中国书店为代表的古旧书业、以荣宝斋为代表的书画店和以北京文物商店为代表的古玩行业三大国营单位并立的局面。

6、即使是全行业公私合营后,琉璃厂各店铺在总店名下仍独立经营,且持续较长时间。比如,位于琉璃厂小沙土园4号的效贤阁,1957年7月曾印行《北京公私合营效贤阁书店图书目录》。开通书社1958年也印行了《中国书店公私合营开通书社图书简目》。

7、△1965年的琉璃厂(法国摄影家布列松摄)

8、郭纪森此时积极性甚高,除印行书目外,还忙着四处收书,大概致函容庚时问到广州旧书业情况,容庚回信说:“接来信才知道你已去上海。广州书虽不多,可能收到一些,张少亭就是一个例子。你未到过广东,很可以来此一行。”

9、公私合营后的书肆逐步向国营演变。作家阿城说:“我去琉璃厂的时候,已是公私合营之后的时代,店里的人算是国家干部职工,可是还残存着不少气氛。”什么气氛呢?安静、和气。但是这种气氛也渐渐没有了,阿城接着说:“店里的习惯,是培养将来的买主。可是新中国的下一代,是不会买古董了,他们是革命的接班人,跟着毛主席,砸烂旧世界,终于是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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