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免费鉴定古董网站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是不法分子在套取你的信息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两名无业游民在网络平台发布“免费鉴定古玩”的虚假广告,套取公民的个人信息后,以10元/条的价格出售,获利数十万元。日前,崇明法院判处两名罪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2-25万元。
2018年5月,侦查机关在办理一起古玩诈骗案的过程中,发现有人专门向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使得犯罪嫌疑人目标精准地行骗。
在这些信息的帮助下,该犯罪团伙与被害人签订的合同共有1500余份,涉案金额超过150万元。随着调查的深入,套取并倒卖公民信息的林某和聂某浮出水面。聂某和林某待业在家。此前林某在某搜索平台的推广岗位工作过。2016年初,二人就共谋通过在某搜索平台投放古玩鉴定广告,套取将客户留言、电话号码、古玩出售需求等信息出售。此后,林某将免费鉴定古玩的虚假广告网页链接到该搜索平台的推广账户中,并通过竞价推广的方式,使该网页位于该平台搜索排名前列。
不明真相的被害人在该网页填写包括手机号码、需要咨询的古玩等准确信息后,上述信息便留存在该网站后台。此后林某从该网站后台提取这些信息,并由聂某联系买家出售。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间,聂某、林某使用上述方法,通过聂某的微信号“总有刁民想害朕”向上述古玩诈骗案中的杨某大量出售该类客户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客户姓名、手机号码,持有古玩的类别、数量等。罪犯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以10元一条的价格售出,违法所得人民币46.9万余元。
聂某、林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共计46.9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8月9日,崇明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聂某、林某二人提起公诉。日前,崇明法院判处被告人聂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被告人林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