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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民间藏品的正规拍卖公司 民间藏品很难送到正规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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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大都感觉到拍品征集难;

2、社会上很多艺术品持有者,一直在抱怨收藏品送拍难;

3、近几年,没有拍卖资质的李鬼拍卖悄然兴起,早在2014年,中央电视台就曝光了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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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拍品拍卖公司的征集难,和相当多的藏家的送拍难——这对背离市场规律的矛盾。

5、按一般商品流通的规律,如果商品难以征集就说明货源紧俏,是卖方市场,那么卖家的货就不愁卖。

6、反之,如果卖家的商品滞销,则说明市场上货源过剩,是买方市场,那么就不应该出现经销商货源紧张的现象。

7、但现在文物艺术品流通中,确实出现了悖于常理的现象。即:在文物艺术品持有者一片送拍难的怨声中,拍卖公司却遇到了拍品征集难。

8、简单地说:这是不同的人群,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站在不同立场,对文物艺术品的标准产生了对立的看法。

9、这不是什么学术之争,而是一种利益的冲突。

10、众所周知,在当今社会作为文物艺术品的持有人,其绝大部分已经不是为收藏而收藏,而是为投资赚钱而购进、储存,进而伺机销售出去变现增值。那么,他们必然希望通过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实现这一过程。

11、这种诉求本身没有毛病,但由于在庞大的文物艺术品的持有人群体中,有相当多的人并不一定是文物艺术品行家,甚至只是有投资欲望和投资能力,但对文物艺术品一窍不通的“棒槌”。

12、他们在购进环节出了问题,或者由于任性、或者由于被骗用较高的价钱买进来普品、赝品甚至干脆就是垃圾。然而,这些东西一旦到手他们则如获至宝,特别是一旦经过某些所谓专家肯定之后,就更对这些东西坚信不疑,奉为价值连城的国宝。

13、因此,凡对他的藏品赞许有加者便是知音,但凡有人质疑则视作仇雠。而当他们去拍卖公司委托拍卖,以求变现增值的时候,却往往遇到了否定和冷落,得到的只是一句“不适合拍卖”的婉拒之词。

14、冷酷的现实与强烈的欲望,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他们怎能不把拍卖公司当成了阻止发财的对立面?又怎能不对拍卖公司怨气冲天呢?

15、在庞大的文物艺术品持有者的队伍中,也不乏既懂得文物艺术品但却利欲熏心的内行,他们不是造假高手就是推销假货的掮客。

16、他们多么希望拍卖公司与他们同流合污、坑瀣一气,共同为假货推波助澜?可是,当他们向拍卖公司推荐假货一旦受阻时,便大造送拍难的舆论。

17、反观拍卖公司,在征集拍品的环节上,也并非完美无缺,无懈可击。

18、尽管不少拍卖公司打着常年向社会征集拍品的广告,也尽管大多数拍卖公司设有业务接待部门,但门市接待的态度,却远不如业务人员走出去“掏窝”来得积极。

19、或许因为在门市接待中遇到假货太多的原故,已经使拍卖公司形成了一种有罪推定式惯性思维:凡送货上门的就没有好东西。

20、拍卖公司总是对送上门的东西,持一种高度戒备态度。

21、业务员没有十分把握,绝不留复审、会审机会。惯例是以一句不冷不热的商业用语——不适合公司拍卖,打发了事。个别业务接待人员回答就更干脆一些,生硬地以:不要,两字了结。这是我亲眼所见的。

22、孰不知,这种有罪推定的心态,固然具有将假货拒之门外之功效,但也确乎存在与真品甚至珍品失之交臂之可能。

23、用坚决的拒绝和不客气的态度,教训那些送假货混事的人们,固然解气但不值得提倡。

24、严重的是,同时草率的拒绝和不友好的态度,也伤害了不少诚心诚意拿出家藏真品来送拍的客人。这些客人也不免哀叹送拍难了。

25、由于假货在拍卖公司受阻的情况不在少数,也由于真品遭拒的事实不时发生,致使不甘心的送拍难,和无可奈何的送拍难渐渐合流,形成了一种社会声浪。

26、送拍难的口碑一经在社会上流传,使得相当一部分家有藏品的客人望而却步,拍卖公司的拍品征集渠道,势必进一步变窄,征集难在送拍难中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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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拍难虽然加剧了正规拍卖公司的征集难,但却催生了李鬼拍卖。

28、一些聪明的文化公司、展览公司在送拍难中看到了商机,捡到一个大漏儿。

29、正规拍卖公司看成垃圾的,他们捧为宝贝;正规拍卖公司不受理的,他们受理;境内不能拍卖的,他们送到境外。

30、不管什么烂货,他都能让你高高兴兴、顺顺利利、舒舒服服地参加拍卖,而且是以大大高出持有人期望价格的底价参加。多么令人振奋呀,简直就是遇到了娘家人。

31、但是请记住:还有一条是绝不可少的——事先交费。只要你交了费,所有程序是一定要按《协议》规定走一遍的,至于能否拍出,那可就不负责了。反正所交费用是一律不退的。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32、此种表演式的李鬼拍卖,在中央电视台曝光以后,又有其他媒体不少的报道,据说这类公司在全国竟有上百家之多。可见市场之大也。

33、尽管拍卖行业三番五次呼吁社会抵制这种欺诈行为,但仍然有不少人上当,可见诱惑力之强也。悲哀呀,人见利而不见害,鱼见食而不见钩。

34、更可悲的是,这类假拍卖行为在法律规避方面,考虑得还十分周全:

35、他们的《合同》名称是《中介服务协议》,跟《拍卖法》不搭界;

36、他们注册的假拍公司也不在境内,《拍卖法》管不到;

37、他们会按《协议》规定把该走的程序都走一遍,义务尽到了,也不违反《合同法》;

38、他们送出境的都是假货,也不涉及文物走私,《文物保护法》也没辙。

39、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见到处理这类案件的判例。真是让受害者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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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拍品征集难,文物艺术品持有者送拍难,李鬼拍卖大行其道,都是目前文物艺术品流通中的社会现实,想回避也回避不了。想解决也非一日之功。各方都面对现实,调整心态大概还能算个办法。

41、首先,拍卖公司和艺术品持有者,能否来点儿换位思考。

42、就艺术品持有者来说,应该想到:光喊送拍难是没有用的。

43、拍卖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在《拍卖法》的约束下其经营方向、经营模式、经营定位是完全自主的。至于他们收不收你的货和收什么样的货,只要不违法,都是他们的权利。

44、如果你送拍的东西尽管可能是真的,但如果他们认为不适合他们经营、或者不会给他们带来效益,拒收并没有违法,因为拍卖行业不欠你的,没有人为你白忙乎,也没有义务为你担风险。你要是开拍卖公司或者做其他生意,不是也一样吗?

45、另外,他们不收你的货,但也没收你一毛钱呀。侵害你的利益了吗?没有。而恰恰相反,那些先让你掏出真金白银,而后只为你演示一遭拍卖程序的李鬼拍卖公司,才是侵害你利益的人。

46、有些客户认为,拍卖公司不收自己的东西,就是对这些东西的不信任,非要和接待人员理论理论,将拒收的原因说个明白不可。有这个必要吗?你到市场买白菜的时候,一定要和摊主讨论一番买或者不买的理由吗?

47、一家拒收就到另一家去碰碰运气,建议别去那些事先收费的假拍卖公司,如果各家正规拍卖公司都拒收,那就得考虑考虑自己的东西是不是有问题了。

48、不过,真的有问题也没有必要赌气砸了、撕了,留着把玩呗。只要不是天价买的,留上个若干年,兴许还会增值。

49、想当年的苏州片、后门捯,留到今天不是也有一定的价值了吗?再看那些历代仿前朝的、寄托款的瓷器,在今天的市场上不是也挺火吗?

50、如果遭拒的艺术品持有者能够有这样的思考,大概就没有那么浓烈的戾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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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过来,拍卖行业也有值得反思的。

52、二十多年来的文物艺术品收藏热,使拍卖公司从初始阶段的找饭吃,发展到近几年挑饭吃的大好形势,这本身当然是好事。

53、但是,就整个行业来说,如果只是一味地抓大放小,只重视掏窝而忽视甚至放弃民间藏品的征集和经营,也是危险的。

54、几家大的拍卖公司自不必说,他们有了相对稳定的圈子,玩儿法也早已超出了本来意义的拍卖范围。

55、但一般的拍卖公司呢?到大收藏家、大艺术家那里去掏窝,大概不会被人家太当回事儿,因为你们确乎没有几大拍卖公司的业绩和手段。那么,为什么还一定和几家顶级拍卖公司拼高大上呢?

56、走亲民路线,搞错位经营,大概才是占绝大多数拍卖公司的最佳选择。

57、民间藏品,可能还是拍卖标的主要来源。

58、民间征集固然麻烦,价值也不会太高,而且会经常面对各类假货和不那么讲道理的客人。很难的。

59、然而应该相信,积沙成塔,集腋成裘,尽管慢了一些,也不失一种生存和积累的方式。应该相信,尽管当今赝品横行,但民间必定藏龙卧虎,七步之内必有芳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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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讲,就拍卖行业组织而言,公开揭露李鬼拍卖固然重要,动员拍卖公司重拾民间藏品的经营更是根本。理由有三:

61、一是民间藏品尽管价值较低但存量巨大;

62、二是买家当中土豪巨富必定是少数,有几家大公司哄着他们玩儿就足够了,而大部分藏家还没有购买上亿、上千万藏品的能力,有对中低档藏品的需求的藏家还是绝大多数,市场广阔

63、三是送拍难的杂音和李鬼拍卖都是拍卖行业的大患。缓解送拍难,打击李鬼拍卖,拍卖行业不仅要有声音还需要行动。

64、我认为,在坚决抵制假货的基础上,大力提倡民间藏品的拍卖,是最有效的行动之一。

65、就一般艺术品拍卖公司而言,民间征集才是生存空间。忽视和放弃民间征集,就是把这一块业务拱手让给那些李鬼拍卖公司,就是自毁长城。

66、因此,对送货上门的客人尊重一些,对送来的东西看仔细一些,对那些拿一眼假东西送拍的人,不收东西是应该的,但对这样的客人,是不是也应该少一些鄙夷而多几分同情?因为毕竟他们中间的大部分,也是假货的受害者。

67、对李鬼拍卖公司,我除了说多行不义必自毙之外,无话可说。

68、最后还有一句:我看《拍卖法》真的是该修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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