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艺术品拍卖也已全面融入互联网。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统计,近两年,拍卖企业网络拍卖数量和网络拍卖竞价数量猛增40%以上,拍卖企业网络拍卖年销售额销售额突破1000亿元,约占拍卖行业年销售额的20%。
艺术品市场人士表示,线上拍卖模式对买家和卖家都有利,买家省时省力,不用担心“赶场”,因为线上拍卖持续数天不分昼夜,节省时间、出行、住宿和许多其他费用。对于拍卖行来说,不仅展览、拍卖的租金、娱乐费用、广告费用明显低于传统拍卖,而且互联网的使用也大大提高了效率,扩大了服务范围,成为可能。此外,这也带来了打破长期以来艺术品价格不透明的想法,增加通过互联网进行艺术品交易的份额。
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影响了拍卖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万杰在第《落实电子商务法,促进网络拍卖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号提案中提出,有两个主要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一些非拍卖企业在有效监管之外擅自开展网络拍卖业务。这些电商企业、互联网企业,甚至政府机构,正是利用相关法律(第《拍卖法》号)中没有明确界定“网上拍卖”的漏洞,在未取得拍卖资格的情况下开展拍卖业务,从而规避拍卖。商务部和市场监督局对网络拍卖业务的监管存在盲点,保守估计目前这种未经授权的网络拍卖业务的年营业额超过1000亿日元。
其次,无法完全保护网络拍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一些竞拍者在电商平台参加网上拍卖后遇到假货而无法退货,还有一些购物网站发布虚假信息阻止消费,诱导人们低价竞拍,最终失败了。一些网络汽车拍卖经营者以“受托人”的身份偷偷抬高产品价格来吸引眼球,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一些网络汽车拍卖平台则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存在此类问题,比如受监管的汽车拍卖公司非法获取拍卖产品的价格。存在车辆价格差异,与汽车进行恶性竞争,无助于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网络拍卖经营者的规范发展,如果放任不管,将会导致“消除不良货币”。在线拍卖领域的“好钱”。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2019年1月1日,国家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综合法《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为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和正确处理电子商务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做过。商业和实体经济。万杰建议,以《电子商务法》号颁布实施为契机,可采取以下措施,促进网络拍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首先请明确说明《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的适用范围。
二是切实加强网络拍卖主体资格审查。如果希望通过自己的网络平台进行网络拍卖,则必须取得商务部颁发的拍卖经营许可证,如果涉及文物拍卖,则必须取得文化财产拍卖许可证。产权局。有。商家还应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是明确监管职责,强化综合监管。加强商务、地方监管、文化遗产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监管合作,积极消除监管盲点,实现线上线下拍卖市场的有效监管,同时建议市场监管,因为目标受众是鉴于行业特点,网络拍卖活动监管范围广、取证难度大,对网络拍卖活动的监管将以政府监管为主导,行业自律为辅,社会广泛监督,全力以赴、综合施策。
作者:李婷
编辑: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