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依法通过网络拍卖平台和网上电子竞价公开处分财产的行为,在人民法院财产执行案件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日,延庆法院成功拍卖工业用地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案处置房产评估价值为90万元,经买家多次竞价,最终以193.8万元成交,是评估价的两倍。这不仅保障了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体现了延庆法院司法公正为民的执行理念,为营商环境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为法院努力保障
在司法拍卖中,大家最敏感的就是被处分财产的价格。本文主要探讨北京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中待处置房地产的标准价格如何设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号法律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财产处置标准价格时,可以采取当事人价格协商、直接调查、网络调查、委托评估等方式。
双方谈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协商是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协商确定财产处置价格,标准价格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不在此限。一方拒绝这样做。无法协商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通知或者组织人民法院以适当方式进行协商,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协商结果。如果双方提交的协商结果一致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则以协商结果作为参考价格。
直接查询
根据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号文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不成或者协商不成,且房地产设定税基价、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有针对性的协商。调查。确定参考价格时,请咨询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
在线询价
根据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号第7条的规定,定向调查无法进行或者定向调查失败,无需对财产进行现场检查或者专家鉴定,且具备网上调查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网上调查。通过司法网上调查平台,人民法院一般委托京东、淘宝、工商银行三个平台对拍卖物品进行网上价格调查,并出具价格调查报告。
合同评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第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评估的,双方当事人均请求委托评估的,或者网上查询不可行或者不成功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评估机构。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地产进行线下勘察,出具评估报告。
对于价值2000元以下的房产,不需要进行评估,由执行法官组成的专家组直接确定处置价格。
经协商、调查评估后,人民法院将按照上述价格“折价出售”。其中,第一次拍卖的降价幅度不得超过30%,如果第一次拍卖不成功,第二次拍卖的降价幅度不得超过第一次拍卖不成功价格的20%,如果第二次拍卖不成功的,不超过20%。程序:成交价格为第二次拍卖未成交价格。
资产变现是诉讼执行中的一大问题,也是实现债权的重要关键。北京法院正在充分发挥网络司法拍卖这把利剑,提高财产处置效率,保障市场经济安全,保障营商环境优化。
发布者:延庆法院
编辑:陈晨、王语言、姚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