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会、市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号、《拍卖管理办法》号、《拍卖行业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号的相关规定,2017年城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4月3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验证范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本市拍卖公司(含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公司”)。
2、验证所需材料
(一)拍卖机构年度核查报告(见附件1)。
(2)2017年拍卖企业经营状况表(根据企业向“北京拍卖网(http://www.bjpm.org)”报送的月报数据自动生成)。
(三)拍卖企业违法融资风险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
注:拍卖公司必须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并在每页加盖公司公章,材料不准确的,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确认工作要求
(一)进展回顾
验证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各拍卖公司须按要求开展内部自查,并于3月16日前将年度核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北京拍卖网”。
2.预筛选阶段。各区商委将对企业网上核查材料进行初审(对于需要修改材料的拍卖企业,区商委会注明具体问题,并提供电子版材料),返回“北京”拍卖网》),拍卖公司须在回传后5日内补正并上传),初审合格后及时网上报市商委审核并提交区年度核定3月31日前到丰台区三环西路1号北京市服务中心3层C区16室汇报工作。
3.审核阶段。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将提交审核材料的拍卖公司通过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
(二)逾期未参加年度审核的拍卖行,不予接受2017年度拍卖审核。
我们会在这里通知您。
联系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张毅
联系电话:89150497
点击阅读原文并下载附件:附件1.拍卖公司年度核查报告(2017).doc
附件2 拍卖公司融资诈骗风险自查情况表.doc
附件3.各区商务委员会地址、电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