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之前
山东省金融监管局公告
关于拍卖的注意事项
非法融资行为风险提示
近日,山东省金融监管局在风险监测排查工作中发现,部分拍卖公司未经有关部门合法批准,承诺保证高额利润,或者部分拍卖公司未经法定许可,承诺保证高额利润。或有的拍卖公司未经有关部门合法批准就承诺保证高额利润,有的拍卖公司不为社会上不特定的商品提供资金,被发现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机构或者以虚假名义协助金融机构进行金融销售。产品存在严重问题,存在非法融资风险。
主要技术有:
拍卖行承诺以溢价重新拍卖拍卖品,并对每笔交易给予一定的利润。
或者承诺在指定时间内提高拍卖物品的价格,并在交易后获得虚拟股票、权利或回扣作为礼物。
它成为犯罪分子以拍卖“债务资产”、隐瞒预期利润为幌子非法筹集资金的渠道。
一般来说,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假拍卖。拍卖行经常捏造或歪曲拍卖物品,以使它们看起来不错,而竞标者实际上并不打算购买它们。
其次,拍卖公司允许拍卖品反复分割和重新拍卖,并公开宣传资金安全和无需担心拍卖未售出的情况,以赚取利润。
第三,承诺预期回报率以吸引投资者参与拍卖。
第四个目标是通过“击鼓撒花”、“揪人脖子”等方式,迅速扩大组织规模。
为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山东省金融监督管理局提示如下:
拍卖公司开展拍卖业务,必须遵守第《拍卖法》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第《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号规定,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合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承诺向不特定对象偿还本息或者提供其他投资收益的行为来自非法资金。培育。国家禁止一切形式的非法融资。建议公众在参加拍卖前查阅相关管理规定,以确定拍卖组织及其运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您怀疑存在非法融资行为,也可以直接与商务部门联系。建议尽快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求公民合理选择投资理财方式,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转载自:山东省金融监管局
来源:山东省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