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字画、古玩、钱币、邮票等收藏品因其升值潜力和艺术价值,以及随之而来的与收藏品相关的刑事犯罪,受到投资者的广泛追捧。 11月1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北京三中院审理的收藏品相关刑事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些案件大多针对中老年人,据了解,企业公司管理每况愈下。标准。
企业管理已成常态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辛善民表示,2017年至2020年,三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法院共审理涉及收藏品刑事案件一审案件66件。称此案已经结案。主要犯罪包括诈骗、非法收受公款、合同诈骗等,但利用企业经营管理的集资诈骗等犯罪也日益成为常态。被告为了取得受害人的信任,故意在著名商圈租用办公场所,以专业公司的名义进行广告活动、签订合同、收取款项等。尽管有的公司在招聘网站上刊登销售人员广告,并在公司内部提供统一的言语培训,但犯罪行为的规模、影响力和成功率远远高于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80%受害者是中老年人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医院研究显示,收藏品诈骗主要分为四种类型:在“低品诈骗”中,廉价的手工艺品被包装起来,换取受害者手中昂贵的收藏品。“高额购买”是指以收回投资为借口,向受害人虚假承诺以高价回购产品。 “拍卖代理”,通过举办拍卖、展销会等方式,以高额保本回扣为名,骗取评估费、挂牌费等,骗取受害人投资资金。尽管收取了拍卖前费用(即基本竞拍费)、入场押金、谈判费等,但该藏品却未能售出。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调查显示,被告人有意识地选择针对老年人,受害人中约80%为5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其中一半以上为55岁以上。岁。其中一些受害者年龄超过70岁,还有一些被迫从公司购买收藏品。此后,他又被骗去另一家公司拍卖,多次被收藏行业上下游公司欺骗。
“鉴定师”不具备鉴定资质。
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郭某等20余人通过多家收藏品公司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客户,并编造展览、拍卖等活动,招募受害人。拍卖会上拍卖了邮票、钱币、字画、瓷器等收藏品,80余名受害人被以各种形式诈骗,包括挂牌费、拍卖预付款等,金额超过400万元。
该公司所谓的“宝物鉴定专家”没有鉴定资格,所有所谓的“拍卖”都是由安排的“受托人”进行,以确保标牌的最终价格不会达到藏品的最低价。该收藏品不予出售。即使在拍卖失败后,受害者仍继续被说服将拍卖报名费改为私人谈判费或支付更高的报名费,以升级拍卖。虚构主人的身份、虚假的拍卖场、相互交织的说辞,都导致受害者失去了决策能力,越陷越深。
法院审理后,以郭某等20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文/记者朱建勇实**生刘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