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相关网络平台首页关于“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通知指出,适用条件并非完全退货,而是必须以产品属性以及与卖家的协议为准。据说有。退货原因。被告在每次拍卖的专门页面上设定拍卖条件,提醒买家该活动是按照拍卖法进行的拍卖,并多次提醒拍卖师不得无故退货。 “无理由退货”条款是双方之间的特殊协议。
最终,上海闵行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该诉讼目前正在进行中。
上海闵行法院新虹桥法院法官杨琼银表示,拍卖涉及拍卖人、委托人、买受人三方,拍卖费用和瑕疵责任的免除一般由三方承担。对于标的物,买方的责任和其他事项均得到严格约定。因此,网络拍卖的法律风险远高于消费者网购的法律风险。
《买家结算单》 第六百四十五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规定了拍卖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拍卖程序等。因此,网上拍卖绝不等同于网上购物。对于拍卖师的瑕疵责任,是否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或换货”,也有特殊规定。发货人《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