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3 01:53上海证券报展会图片
记者李虎编辑陈宇
今年3月15日,有媒体曝光了广州古董金通宝展览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借境外拍卖名义骗取服务费的事件。这些公司既不是拍卖公司,也不是拍卖师,长期以来扰乱了拍卖行业,引发了如何有效监管它们的问题。
针对这一现象,3月17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关于第二届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标准化达标企业评定结果的公告》号公告,针对中国嘉德、北京光实、北京保利、苏富比(北京)、都云轩、宏盛拍卖等56家企业确定为第二名。首家符合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标准的公司。无论您是收藏家还是其他市场参与者,您都可以浏览此列表并选择合作伙伴。
许多收藏家表示,他们因假冒照片公司而遭受了严重损害。中国拍卖协会收到的举报如下:收藏家朱先生与广东古金通宝展览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书》的合同。根据合同规定,朱先生委托甲方(久银津穗)收藏一件“纸币、硬币、邮票藏品”,并参加合作机构的拍卖活动,因此乙方(朱先生)应该支付。 (古今通宝)公司基本服务费8000元。拍卖结束后,您将需要额外支付拍卖成交金额的10%。
不过,朱某很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他说:“拍卖很久都没有结束,我上网一查,发现该公司已经倒闭了。”像朱先生一样被骗的人还有很多。这些诈骗公司的手段都大同小异。虚假估价,夸大抢救物品的估价,并收取费用,但抢救物品不包括在拍卖过程中。一点也不。
中国拍卖协会副秘书长欧阳秀英表示,“古金通宝是一家典型的‘李鬼’式拍卖公司。这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假冒拍卖公司诈骗的情况。 2011年,安徽慧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利用虚假高估收取高额费用,2012年,“宏宝”、“宏盛”、“鼎藏”等不法公司也采取同样手段。被骗收藏者每人被骗取服务费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明确规定设立拍卖业务需经主管商务局、工商局审批,并取得拍卖业务许可证。 “拍卖”一词必须完整出现。公司名称。为什么明明没有拍卖资格的“李鬼”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无视法律?
业内人士表示,高利润、低违法成本,正促使假冒拍卖公司铤而走险。朱先生称,他参与的诈骗受害者QQ群约有600人,涉案金额在武汉各地达数亿元。
“这些假拍卖公司通过故意抬高拍前估价,向客户收取高额目录费、鉴定费、广告费等来牟利。”拍卖公司签订的合同大多是“服务合同”,客户很难从表面上找到不遵守合同内容的证据。”欧阳秀英说。
在她看来,拍卖公司“李鬼”存在的根本原因是法律存在漏洞。根据第《拍卖法》号第2条规定,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公司开展的拍卖活动”,并且“为逃避监管,假冒拍卖公司”不予登记作为拍卖公司,甚至自称是拍卖公司”,并计划在海外拍卖。 ”
北京市拍卖行业协会高级顾问李耿表示,拍卖公司“李鬼”的行为可能涉及商业欺诈。 “该公司明知自己没有资格参加拍卖,也明知自己不会出售,也明知没有人来参加拍卖,但他们仍然诱导收藏家签署合同,这是欺诈行为。”
不过,此次合规公告无非是行业的自愿行为,表示“只有纠正《拍卖法》,才能彻底杜绝此类现象”。根据我国法律制度,无论《拍卖监督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还是与拍卖相关的地方性法规,都是依据《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欧阳水英建议立法部门尽快修改《拍卖法》,将所有商业拍卖活动纳入其范围,严格遵守拍卖活动的程序规定,避免监管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