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种古董鉴定节目纷纷播出,古董收藏和投资市场日趋火热。在交易中很容易被欺骗。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假玉案。
2016年11月,张某认识了卖古玩字画的孙某。 2017年3月,孙先生向张先生推荐了一款翡翠手镯,并附有两份地质研究所个别官员出具的鉴定报告,确认这两个手镯均为A级天然玉石。张先生相信上述证据,以24万元向孙先生购买了上述手链。张某购买该手镯后请专家鉴定,经鉴定该手镯不是真品,遂要求孙某退回,但孙某拒绝,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报案后,对张先生提供的该手镯进行了三项鉴定,得出结论:该手镯经过染色、漂白、填充,并非天然翡翠,市场价值仅为100元。 200元。 2022年8月,公安机关撤诉,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退还货款。
法官陈述
本案中,被告孙某向原告张某交付的手链(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张某已向孙某提出退货请求,并解除了双方的合同关系。现在聚会结束了,张友可以要求孙退还他的钱。因此,法院支持了原告向被告返还24万元的诉讼请求。孙先生被法院依法传唤,拒绝当庭陈述案件事实,后果将自行承担。
古玩市场鱼龙混杂,谨防不具备鉴定资格的人制作的虚假“证书”和“证书”,并在通过官方途径鉴定前提前了解鉴定师的背景和资质。如果卖方隐瞒真相,将产品出售给不符合合同条款的买方,情节严重的,将被视为欺诈行为,并可能导致司法机关刑事指控。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以民法典施行前法律事实为依据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8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终止合同。”标的物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春城晚报-开场新闻记者费丹一通讯员敖辰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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