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本案。
翡翠假冒销售案例,
价值24万元购买的玉石经过鉴定。
只值100、200元。
2016年11月,张某认识了卖古玩字画的孙某。 2017年3月,孙先生向张先生赠送了一只翡翠手镯,并附上了两份地质研究所官员出具的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显示,两只手镯均为A级天然玉石。随后,张某以24万元从孙某手中购买了该手链。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助理法官宋华玉说:“经鉴定,该手镯经过染色、漂白、填充等处理,不是天然玉石。”
张先生要求退货,但遭到孙先生的拒绝,张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报案后,鉴定机构对张某提供的手镯进行了三次鉴定,发现该手镯并非天然玉石,市场价值仅为100至200元。 2022年8月,公安机关撤诉,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退还货款。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助理法官宋华宇表示,“本案中,孙先生交付的手链不符合双方的约定,张先生坚持退回货物以及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他说。助理法官介绍,根据日本相关法律规定,“因民法典施行前已存在的法律和事实而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但是,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于本案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进行了交易,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号第148条的规定,“买受人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终止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助理法官宋华宇表示,“法院支持孙先生退还24万元的请求。”
目前,本案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应提醒购房者警惕不具备鉴定资格的人出具的虚假“鉴定证书”和“鉴定书”,并在通过官方渠道购买前应提前了解鉴定机构的背景和资质。如果卖家隐瞒真相并销售不符合合同条款的产品,则可能被视为欺诈,并可能受到司法机关的刑事指控。记者:段伟杨友存编辑:凌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