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毛笔为主要书写工具的年代,所有的公务员都练习书法,都熟悉书法的艺术语言,所以每一个给别人写信的官员都知道他或她的书法是公开的。当它展示出来时,我不得不拥抱它。许多书法家和受过教育的人的尝试。因此,为了写出父亲生前点名的“载浩”,李鸿章必须练习10多天,才真正动笔。由于不断钻研,许多政府官员成为了当时重要的书法家,其作品如何绍基、乌东同瓦的草书、吴大昌的大篆书等都是顶尖的。然而,晚清官员虽然留下了如此多的文字,但在文学人物的日记或书信中却没有出售过的记录。
吴大昌是清朝同治七年的大夫,兼任广东、湖南两省刺史。
吴大昌篆书
磨笔需要时间,但没有人卖文字。
文同和的日记曾记载“罗大春(福建将领,景山二号,其子应生弟子)辞行,受赠扇子四张”。这是真钱。文同和先生手持一把扇子和四面横幅向他表示感谢,但他用的词仍然是“礼物”,表明这是两个人之间的礼物,而不是交易,表明不予考虑。
张德昌老师曾经根据李思明的《越缦庐日记》,对在京城做官的李思明的收入和支出做了非常具体的统计和分析。从列出的收入来看,李慈铭写故事、墓志铭、墓志铭、人生序言等,以及擦笔,分别得到了30、40、50、80、100两的收入,但卖书法并没有收入。北京的官员收入不多,活跃于社会,能收到各种礼物,但李慈明的生活却并不富裕,有时还得借钱度日,生活十分贫困。很困难。尽管如此,仍然没有出售书法的收入记录。难道是因为李慈铭的字写得不好?不多。从李慈明现存的书法来看,他的书法不是特别好,但还是很不错的。他的文学作品在当时的京城也受到高度评价,其字迹堪称当时名人墨迹。
最近对文学人物运作规律的研究表明,拥有“郎格卖书”的人大多是民间文学人物、官员幕僚和退休官员。明末李日华自撰规矩的第一句显然是:“榆林闲时多,士友聚会求书,规矩定为玩。 “ 这是。这是他入仕以来第一次出售自己的著作。虽然不排除部分现任员工可能会出售信件,但其数量很可能极小,并且不太可能公开发布这些规则。
那么,为什么现任官僚不出卖自己的言论呢?原因可能有很多。不卖官是现任官员的长期传统,这与他们在中国社会的地位和收入有关。在统计了中国古代官员的主要收入后,张仲礼老师写道:“虽然这些估计有些推测性,但很可能在中国传统社会做官是最能赚到钱的普遍接受的观点。”在政府工作不仅仅对劳动人民来说很重要。”这位官员自己说:“这是一种福利,对家乡有好处。”我说。
除了上面列出的主要原因之外,可能还有其他因素。你可能想想象一下当当局说出“龙格销售”这个词时可能会出现的麻烦。书法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所以在某些场合我们必须送生日对联或挽联,但这些不仅不卖,而且还有生日礼物和挽歌。那么为什么要加上长寿的序言或墓志铭呢?生日序是受邀庆祝生日的人写的,然后加上了文字。如果学生给老师写生日序言,就算是礼物,不花钱,而如果朋友给朋友写生日序言,就可以作为生日礼物,不用花钱就可以。虽然一个人一生会死一次,但通常只有一个人写下的、可以修改的铭文。事实上,作曲比写作要花更多的时间。但日常社交书法量这么大,如何收钱呢?如果官员卖书法,他们如何订购字体?是看官衔还是看书法水平?难道一等员工的尊严就比二等员工高吗?
书写的实用性和必要性也是书法作品不适合出售的原因之一。写作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流工具。日常刻字所使用的工具与创作书法所使用的工具完全相同。实用性与艺术之间的界限从未如此清晰。书信、诗歌、账目、药方、备忘录、文学日记,基本上都是用毛笔写的。作家写作,就是在“创造”书法,但书法怎样才能商业化呢?再者,专攻书法的文人虽然经过多年的练习已达到熟练程度,但书法作品通常写得很快。作为一名书法家,你可能不认为你的要求会给作家带来巨大的负担,除了长作品。
卖言不光荣,寄信才是友谊的证明。
如果官员有报酬,他们出售自己的著作来增加收入似乎不太合适。清初书法家福山曾感叹:“写小功不敬道,写字不配道!我家做这事已经有六七代了。但他们说“在我开始受苦之前,我并不是别人的奴隶。我必须适应平凡的事物。”福山从未当过官。靠卖书法为生,他已经是耻辱了,更不用说当官了。朋友不收取书法费用,即使是出售书法、公开推销书法的文人,例如须弥御史。这种习俗从清末一直延续到民国初年。换句话说,卖书的作家还有很大的非商业化空间。如果把书法当作一种商品,将对文人文化产生重大影响。例如,过去,朋友之间写作、唱歌是一种互动和讨论的优雅场合。如果写作赚钱成为一种商业活动,很多文学人物的交往活动也会受到影响。
清末官员之所以如此多著述,与维持所属群体的凝聚力有关。我们看一下光绪三年1877年5月29日曾纪泽的日记:“我给梅叔的两个孙子各写了一把扇子,是四字书法,很有工夫。李弘义(梅胜)是部下。”虽然他比曾国藩小20岁,但与曾国藩的关系却十分密切。光绪三年,李弘毅46岁,在苏州失业。李五子任命了他的侄子玄佑为继承人,但李弘毅的两个孙子年纪还小,估计最多只有十几岁。不过,曾纪泽写字也很用心,用的是“四体书法”,“工笔非常细致”。类似的例子还有无数。
文同和为侍卫、巡警、仆人等提供服务的人写扇子,晚清也不例外。粉丝对并不是支付少量金额来抵消一对粉丝的价值,而是在支付您的定期报酬后的一份额外礼物,以表达您对您的服务的赞赏。这或许反映了官员送礼圈日益增长的趋势。不过,由于它是一份礼物,扇子上写的官方名字对于接受者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由于官方书法不是商品,书法的流通是从交换、赠送、索取开始的,虽然其流通范围有所扩大,但仍处于控制范围之内。这是因为社会地位较低的人一般无法向别人寻求帮助,只有那些有机会直接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的人才能收到粉丝礼物,而这样的人总是有限的。
文同和
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给守卫和仆人的铭文还存在。因此,很难将它与我送给朋友的一把折扇相比较。然而,我们可以指出,仍然有一些方法可以区分一对相同的粉丝。尤其是粉丝之间的差异,远大于对联之间的差异。作家可以根据送礼者的亲密度和地位、扇子上的字母数量、字体、内容、段落标题和措辞等来区分。
书籍要求特殊,书法是礼物
如果官方不出售书法,那么社会书法可能会被视为“礼物”。如果说书法礼品属于标准的礼品经济的话,那么中国书法还有一个现象值得研究。在中国文学艺术中,求和平、求书、求画、求题名随处可见。
中介机构在请求书法时,往往并不追求直接的经济利益,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能不愿意接受代理请求,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负担。 “招聘书法可能是中国最大的社会书法形式。换句话说,应他人要求完成的书法可能是最大的社会书法形式,而且很有特色。它是一种独特的、非常规的‘礼物’。” .”
通常,“礼物”一词是指给予某物,即所谓的“礼物”。当然,我们不能排除接受礼物的人暗示他或她正在向接受者“赠送礼物”的可能性(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等同于要求接受者行贿)。但无论是否自愿,至少从表面上看,送礼行为的出发点是送礼者。然而,需求书法则相反;它始于“礼物”接受者的公开需求。
同事与同事之间的请求往往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比如索要对方的题字,这类似于诗歌中求和的要求。对于年轻一代和社会地位较低的人来说,渴望变老或处于更高的地位具有渴望的意义。因为官员不卖信,所以委托人不存在“要信就等于要钱”的心理障碍。因此,很多人都会索要这本书。
您也可以直接提出请求。 1870年左右,文东和下班后喜欢住在城里很干净的旅馆里,但有一天,“餐厅里有很多要书和扇子的要求。”毫无疑问,我们提供了住宿和服务。这种要求首先需要服务,温同和没有资格拒绝。这可以看作是一种交换。
请求通常是受委托提出的,请求者甚至可能不认识作者。比如,吴成禄向吴大春索要李鸿章的墨宝。由于间接客户距离较远,无法立即送出礼物,只好请中介人准备礼物,但客户却对中介人感到亏欠。调解员是否同意调解、如何调解、调解能否达成,取决于调解员与作者关系的密切程度以及由谁代表调解员进行调解。由于对方没有付钱购买东西,因此没有必要遵守该要求。吴大昌在写给吴成禄的信中写道,李鸿章“求书不断,多已搁置,求书宝物求情尤难”。说。
政府官员的书法不是产品,而是抢手的“礼物”,这也是政府官员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书写大量书法的原因,对艺术的欣赏和运用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这也是许多书法作品在经历多次战乱后依然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白千深
制作人: 宇勇
编辑: 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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