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书法家都是学者,他们中的很多人对传统文化和艺术精神都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而通过研究培养出来的审美理想又让他们对书法产生了顽强的共同追求,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群体归属感。改变兴趣或打破既定立场并不容易。他们秉承“技超道”的原则,将书法视为一种个性化的过程和形式。当书法领域出现社会滥用现象时,通过杰出人士的言行所表达的学者高尚的自救精神将是一个很好的补救措施。苏、黄等书法和“体”的出现,是针对“书体”的弊端而产生的,其目的是自我调整知识阶层的既定立场和价值观。明清之人宣扬“书本主义”,别无他意。就此而言,“卷轴风格”并不是一种明确的审美意义,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重要标准。 “谈写意与匠心,却雅与俗”触及了问题的本质。
吴举《柳氏二外甥求笔迹二首》
古人之所以这样看待这个问题,是因为古代书法家与现代书法家在知识结构、艺术实践、审美精神和习惯等诸多方面存在显着差异。例如,《宣和书谱》认为“心中有一本书,字自然会提高”,而吴宽《中山松醪赋》则认为“书法家会书法”。我坚信你可以写,但如果你做不到。 “书法家不会写诗,我就没见过他写句子。”这是一个来自经验和直觉判断的规则,但现代人不应该这么简单地看待问题。不。另一个例子是傅翔在文章《跋东坡书》中写的。 “段曾学者是个聪明人,有时来挖岗,心平气和,越来越勤奋。比喻技术观察,不是比喻技术观察。”他的思想背景是如下:学者习惯于实践,他们的教育使他们的写作平和流畅,使他们快速易懂。我看到了进步。在这方面,书法是成正比的。它是知识,不能简单地视为技能。应该承认,浮山的观点是符合学习古代书法的一般规律的,但即使段曾不是一个“知识分子”,他仍然没有做出这样的联想和结论,你有吗?唐代的潜律体、宋体的元体、明代的太极体、清代的广和体的作者都是学者、大儒。你被批评过吗?
苏轼《诸上座草书卷》部分
从历史上看,弘扬“书气”是必要的、积极的,我们从读书中获得的不仅仅是思想的深度、优雅、知识的广度、胸怀的广度。散文的抒情,诗歌的浪漫,智慧。压抑与经营、对美的发现与追求、理想与情感、自信与坚韧……都转化为书法家的艺术意志,让他创造出优美的形式。但有两件事是阅读无法替代的。这是天才和灵性,两者都是艺术生命有机体的基本要素。另一方面,阅读有很多框架,理性常常跳出来,压制自然和情感,正统把读者限制在“喜而不调,悲而不悲”的圈子里,不鼓励抒情。一个范例。“书生气”尤其体现了这种精神。
从今天看来,“书法”代表了宋明以来书法的基本新古典主义倾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值得研究的价值。识别自我设置障碍的负面因素并不困难。
黄廷肯《书概》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