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通知
(苏市人民政府[2021]10号)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号、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号、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号及相关法律、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自然资源局、苏州市。经自然资源部批准,规划部门决定对三块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我们谨通知您如下。 1.拟出让土地概况(见附表)
土地出让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依据,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被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苏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土地招标。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用加价方式,由价高者确定中标人。土地出让有最低限价,未达到最低限价的,交易不能完成。
4、出让土地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请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3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申请材料。
5、有意参加招标的,应于2021年12月30日17:00前向苏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招标申请,并提交有效证件及其他招标相关材料。投标保证金须在指定期限内存入指定账户,截止存款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17:00。
审核结果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投标保证金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将于2021年12月30日17时30分之前确定该地块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
拍卖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下午3:30若本次出让土地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少于3人,我们将转为直接挂牌方式,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已延长至2022年1月12日下午5点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将于2022年1月12日下午5时30分前确定卖地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挂牌期限届满,竞买人表示继续报价的,竞买人将进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中标人。
6、本次出让需网上登记,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欲竞拍的土地,完成出让网上上传所需文件信息,所有登记材料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由苏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核。投标人须承诺上传的电子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在签署交易确认书前提供原始材料供现场审核。电子材料与纸质原件不符或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投标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人列入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投标人依法承担责任。
CA申请方式:CA锁申请可在线注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CA申请及在线注册方法的技术咨询。 (我们资料齐全,一般3天内就能拿到CA,咨询电话0557-3030327)。
CA 的注册地址是:
http://online.aheca.cn/ocss/user/door/choosePage
七、接送时间、地点
拍卖开始时间:2021年12月31日15:30
展览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4日15:30
销售地点: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拍卖厅
八、本次拍卖由苏州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依法组织实施。出让土地自公告之日起将在该地点进行公示,但出让方不会对潜在竞买人进行现场勘察,潜在竞买人将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察,或者联系出让方进行勘察。现场检查,可以参加测试。
竞买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土地购置资金为自有合法资金的保证书以及金融机构出具的自筹资信证明。
本公告发布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苏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官方网站(http://zrzyghj.ahsz.gov.cn/)、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jy) )。 我是。cn/szfront/)。
9、其他需要澄清的包裹信息:
2021-9# 地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法人实体。 2、投标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供应合同,如因投标人方便而未在期限内签署供地合同的,将不支付投标保证金。 是的。回来。若投标人注册地址在苏州市外(若投标人为苏州市内公司,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注册全资子公司,须在注册时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必须在完成日期后40 天内完成。项目所在地已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与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签订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号。投标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应对土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负责,其权利和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3. 完成投标登记手续时,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土地出让文件,自愿受其约束,充分了解土地现状”,以及4. 开发建设必须按照容积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和出让协议中约定的容积率为准,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这将被视为违约,超额费率将免费收回。 5、中标者可选择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投标保证金直接折算为首期土地出让金及其缴纳比例(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转让费必须至少为总金额的50%,并且必须在6个月内全额支付。出让金分期支付的,竞买人须在土地出让金首次支付日(第二次及以后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融资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土地出让金分期支付,竞买人也可以自行支付利息。所有土地出让金必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 6、中标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后两年内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封顶)。七、苏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在签订出让合同后7日内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监督受让方履行合同条款。 8、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出让土地上的架空线路、地下管道、地下障碍物、绿化等进行检查,并自行妥善解决。 9. 场地内建设的社区住房、养老设施、卫生设施、幼儿园等项目建成后,所有权将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委和机构。
2021-215# 地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法人实体。 2、投标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项目地块《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的土地供应合同,如因投标人方便而未在期限内签署供地合同的,将不支付投标保证金。 是的。回来。若投标人注册地址在苏州市外(若投标人为苏州市内公司,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注册全资子公司,须在注册时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必须在完成日期后40 天内完成。项目所在地已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与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签订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投标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应对土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负责,其权利和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3. 完成投标登记手续时,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土地出让文件,自愿受其约束,充分了解土地现状”,以及4. 开发建设必须按照容积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和出让协议中约定的容积率为准,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这将被视为违约,超额费率将免费收回。 5、中标者可选择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投标保证金直接折算为首期土地出让金及其缴纳比例(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转让费必须至少为总金额的50%,并且必须在6个月内全额支付。出让金分期支付的,竞买人须在土地出让金首次支付日(第二次及以后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融资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土地出让金分期支付,竞买人也可以自行支付利息。所有土地出让金必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 6、中标人须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实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监督受让方履行合同条款。 8、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出让土地上的架空线路、地下管道、地下障碍物、绿化等进行检查,并自行妥善解决。九、场地内建设的社区住房、养老设施、卫生设施、生鲜超市等,建成后所有权将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委和机构。
2021-216# 地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法人实体。 2、投标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的土地供应合同,如因投标人方便而未在期限内签署供地合同的,将不支付投标保证金。 是的。回来。若投标人注册地址在苏州市外(若投标人为苏州市内公司,需在项目所在地辖区注册全资子公司,须在注册时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必须在完成日期后40 天内完成。项目所在地已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与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签订第《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号。投标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应对土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负责,其权利和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3. 完成投标登记手续时,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土地出让文件,自愿受其约束,充分了解土地现状”,以及4. 开发建设必须按照容积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出让协议中约定的容积率为准,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这将被视为违约,超额费率将免费收回。 5、中标者可选择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投标保证金直接折算为首期土地出让金及其缴纳比例(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转让费必须至少为总金额的50%,并且必须在6个月内全额支付。出让金分期支付的,竞买人须在土地出让金首次支付日(第二次及以后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融资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土地出让金分期支付,竞买人也可以自行支付利息。所有土地出让金必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 6、中标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后两年内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封顶)。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监督受让方履行合同条款。 8、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出让土地上的架空线路、地下管道、地下障碍物、绿化等进行检查,并自行妥善解决。 9、项目建成后,将在该地块建设的社区住房、养老设施、卫生设施等产权无偿划转给政府相关部委和机构。
10. 联系方式
苏州土地储备开发中心负责人:曹先生、王先生
电话号码:(0557)3937538
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号码:(0557)3030292
11. 保证金支付账户
账户名称:苏州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帐户:
建行苏州科技广场支行:34050172860800000740
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墉桥支行:1312047129300111349
徽商银行苏州青云路支行:520604311321000002
长荣银行苏州分行:56930188000051757 注:
1、请在截止日期前将土地竞买保证金汇入上述账户,逾期或存入错误账户的,竞买将不予接受。
2. 选择任意账户如果您分期付款,则必须将资金汇入同一个银行账户。
3、转账时须注意地块编号及资金性质(如XXX地块投标保证金)。
苏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1 年12 月10 日附件:
2021第十届拍卖会.rar 来源| 苏州市自然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