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合法权利。这意味着。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个人和其他组织提交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是通过公告,竞买人在指定日期、时间进行公开竞价,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有人的行为。建设地点将根据招标结果确定。
通过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发布挂牌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市场上公布拟出让土地的交易条件,并接受竞买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将根据报价申请及公布价格更新公告期结束时的竞价结果或现场竞价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