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张某认识了卖古玩字画的孙某。 2017年3月,孙先生向张先生赠送了一只翡翠手镯,并附上了两份地质研究所官员出具的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显示,两只手镯均为A级天然玉石。随后,张某以24万元从孙某手中购买了该手链。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助理法官宋华玉说:“经鉴定,该手镯经过染色、漂白、填充等处理,不是天然玉石。”
张先生要求退货,但遭到孙先生的拒绝,张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报案后,鉴定机构对张某提供的手镯进行了三次鉴定,发现该手镯并非天然玉石,市场价值仅为100至200元。 2022年8月,公安机关撤诉,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退还货款。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助理法官宋华宇表示,“本案中,孙先生交付的手链不符合双方的约定。”他坚持认为,合同关系也应得到尊重。两个政党被解散。 ”
根据日本相关法律规定,一位助理法官表示,“对于民法典施行前基于法律事实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但以下情况除外:法律适用的地方。”司法解释另有规定。 ” “由于本案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进行了交易,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号第148条规定,“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达不到要求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终止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助理法官宋华宇表示,“法院支持孙先生退还24万元的请求。”
目前,本案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提醒
应警惕虚假“证明”和不具备鉴定资格的人出具的“证明”,并在通过官方渠道申请鉴定前了解鉴定机构的背景和资质。
如果卖家隐瞒真相并销售不符合合同条款的产品,则可能被视为欺诈,并可能受到司法机关的刑事指控。
记者:段伟杨玉坤
原标题:《买翡翠被坑?24万元买的手镯只值100多元,买家诉至法院,结果……》